简介:<正>黄成稳同志《关于主语和谓语的划分》一文(见《中学语文教学》1983年第3期)只提到主语和谓语,这里面还隐含着不少的问题待明确。现在我把这些问题提出来,并谈谈个人的看法,向黄同志和读者们请教。1.句子成分是不是只有主语和谓语两个?过去(成分分析法,《暂拟系统》)把主语和谓语称为基本成分,把宾语、补语、定语、状语称为连带成分,这样的区分是不是妥当,那是另一个问题。总之,按成分分析法说,句子成分不止主语和谓语两个,而是有六大成分,即主语、谓语、宾语、补语、定语、状语。2.过去把第一次划分出来的两大部分叫做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这样称呼好不好,这是另一个问题。现在我们分析句子,要不要沿用这两个名称?层次分析法第一次划分(第一层次)把句子分NP(名词短语)和VP(动词短语),这不等于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吗?在NP里,无论是单个名词或者是复杂的名词短语,都叫做名词短语。它们的名词短语包括单个名词,它们的动词短语包括单个动词,成分分析法的主语可以指单个名词,也可以指以名词为中心的名词短语,即包括名词前的定语,不也是可以吗?为了同单个名词作主语、单个动词做谓语区别开,把由各种词组充当的主语称之为主语部分,把由各种词组充当的谓语称之为谓语部分,这有什么不好呢?保留这两个叫法,
简介:1.正名简议“正字法”这个术语是个外来词,是orthography的意译。其中ortho-是正确的意思,-graphy是字形或拼缀的意思。我国一向把orthography意译为“正字法”。近来出现“正词法”这个称呼。这是由于我国使用这一术语时,主要指汉语拼音文字(这里是泛称,即学术上探讨的一般的汉语拼音文字),而汉语拼音文字的突出特征则是词儿连写(或称词类连书、分词连写),因此提出了“正词法”的说法以代替过去一向流行的“正字法”的说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当初将这一术语译成“正字法”,当然跟我国的文字制度有关。我们一向是字本位进行教学的,即所谓识字教学。不过这种字本位教学可绝不是不理睬词
简介:<正>0引言0.1汉语里的语素“法”至少有两个。一个是实语素,如:我自有办法|这个词的用法很多|这是美声唱法,不是民族唱法。这个“法”具有实在的语汇意义,是构成词的词根。实语素“法”读上声。另一个是虚语素,是语缀,其语汇意义已渐趋虚化,主要用来表示某种语法意义。0.2虚语素或语缀“法”出现在下述语言格式里:围棋怎么个下法|嗬,活蹦乱跳的大鲤鱼,怪不得这样贵法|白吃白喝还不算,临走还拿着带着,验收团哪能这么个验收法|我今天倒要看他怎样地厉害法儿。这一格式可以表示为“怎么/这么、那么(+个)+X法”或“怎样/这样、那样(+地)+X法”,其中X代表语缀“法”所直接附着的语言成分,“个”或“地”可用可不用。“法”这时读轻声,在北京话里常常儿化,有些方言说成“法子”。较早注意到这一语言现象的是赵元任先生。他在《汉语口语语法》“形态类型”一章中,把“法”视为动词(赵所谓动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