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看野岩的画,常觉静雅之气直入心扉,这种感觉于时下并不多有。在校期间,野岩师从陈玉圃先生,现在的作品送不时露着陈先生的痕迹。而他平时谈的更多的是陈先生的人品,是其超脱淡泊的修为。野岩的画所以有平和脱透之气,舆陈先生之言傅身教不无直接关系。所谓"画品即人品",斯言不虚。我很注意野岩画中的款识,小行书舆画作极协调,同样透着静雅之气。他很重视童画的书写意味,常说“古今大家鲜有画佳而书不佳者。”野岩的画中,水墨之外,线是很重要的构成元素,生动而富有内涵,显示了他的书法功底。而今不少画家的作品虽也可观,却总觉的多了些制作气,少了些国画味,大概缺的就是这一课。
简介:署名权的法律意义之一在于明确作品的权利归属、维护作品创作的特定风格。冒名侵权作为一种新的侵权形态,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主观上的故意性、侵权对象的特定性和行为上的隐蔽性等特点,其实质是以不知名的某特定主体的姓名或署名(与知名作家的姓名或署名完全相同)冒称知名作家的姓名或署名发表、出版、复制、销售作品的侵权行为。冒名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知名作家权利受损事实的存在、以知名作家为侵害对象、隐性的外在冒名行为和有冒名的故意等几个方面。现行著作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有其不周延性,只有建立和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充实现有的著作权法规,增加作者或著作权人署名的特定附随义务,才能有效地防止冒名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知名作家的署名不被冒用,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作潜能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