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今经济领域中,区域联合方兴未艾.形成了引人注目的经济区现象,这不仅因为百余个区域合作组织遍及全国各地,更重要的是区域联合以其非凡的实绩带来了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是经济建设的中心,要求经济实践活动达到有效成果大、全部消耗小、经济效益好的有机结合。由于历史的积淀加之当前各项改革尚未配套的情况下,单独依靠纵向扩大增量投入既不合时宜也难以奏效,经济效益低的问题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矛盾焦点。而区域联合冲破旧的所有制的束缚,以其独特的优势异军突起,在横向协作、动态联合、存量调整等方面开拓了提高经济效益的新战场,收到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区域联合已成为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经济而又有效的重要途径。为此,探讨两者之间内在联系实属必要.本文试从区域联合的特征角度对其产生效益作以浅析。
简介:交易费用理论具有强大的解释力,但是当前的研究忽略了其对司法裁判的作用。笔者认为,交易费用范式在司法裁判中有助于法官更好地进行法律解释和价值判断,在疑难案件中选择更好的裁判规则。本文通过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例示,对如何在司法裁判中运用交易费用范式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笔者的观点是,在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案件中,法院需要审查困难是否构成及其严重程度如何,但是仅从法教义学的视角难以得到明确的指引,结合交易费用理论,可以认为司法解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强制内部组织成本过高以至于失去效率优势的企业退出市场,依此,效率优势的丧失也就成为法官在案件中应当着重考察的因素。由于目前我国解散之诉的判例仍然较少,司法经验尚未完善,进一步的研究仍有待交易成本的细化分析以及未来更多判例的检验,然而本文作为一个研究的开端,主要创新在于提出了交易费用范式的实务意义,这对于我国公司法解释的研究是必要和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