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行《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下,保险人将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时起自动解除所有保险赔偿责任。而且,即使被违反的保证不会增加已实际产生的损失的发生风险,保险人也能解除责任。《2015年英国保险法》对现行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当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时,保险人的责任将处于中止状况,直到被保险人对其违反行为做出更正。更进一步,如保证或其他条款与某一特定类型的损失相关,则保险人不得以此类保证或条款未被遵守为由对实际发生的不同类型的损失逃脱赔偿责任。总体而言,新法进行的变革平衡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利益,有利于支持和促进伦敦海上保险市场发展。
简介:南海地区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愈发严重,确保海上安全已经成为南海沿岸国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本文从相关国际法对于海上安全的解读、南海沿岸国及域外相关国家的海洋政策路径、沿岸国与使用国合作的新方向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南海地区海上安全合作机制的重要性。文章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其他法律和准法律的工具在打击海盗与海上恐怖活动、保障航行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存在的局限性。除了国际法发挥的作用,沿岸国以及域外利益攸关国家如何就加强海上安全合作选择的政策路径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沿海国和使用国越来越意识到它们在确保海洋资源和海上通道得到持续有效利用方面存在共同利益,但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方法存在显著分歧。尽管如此,我们还应该看到地区国家近年来在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活动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态势。为了实现海上安全合作,需要有关国家努力凝聚共识,提高互信,打消海上合作将会影响主权权利的担忧。此外,南海声索国可以通过国际海事组织和东盟等国际组织加强区域合作,深化相互理解,最终为海上安全合作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