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鲁金办发〔2011〕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及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不断涌现,股权投资已成为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转方式,调结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股权
简介:我国现行由法院和税务机关共同行使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双轨制模式是在税收立法、行政诉讼立法以及行政强制立法的不同阶段形成的,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税收立法和行政立法在税务强制执行权上的不协调,导致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在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实践中乱象频发。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的实践对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完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鉴于税务强制执行内容的异质性、法院在强制执行效率、执行队伍、执转破程序衔接上的明显优势以及强化税收司法、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和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时代要求,《税收征管法》修订中应当确立由法院行使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单一主体模式,在保留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同时,强化行政强制措施行使的程序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