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5月22日,由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千龙新闻网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暨中国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互联网寻址技术研讨会”在北京天鸿科园大酒店举行。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应属于消费者的范畴,参考国外立法例以及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的实际,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提起主体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的机关'应包括检察机关以及'一行三会'下设的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以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专门的行业协会可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应享有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剥夺不当得利请求权等权利。互联网金融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应通过适度降低证明责任标准、举证责任倒置、法院依职权调取等方式合理向金融消费者倾斜,同时细化公益诉讼案件受理条件中初步证据的范围。应适当扩张公益诉讼判决既判力的范围,在损害赔偿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向金融消费者个体转化的过程中,可借鉴'二阶段的诉讼模型'。
简介:"Anti粉",即对偶像及其粉丝做出极端行为、伤害行为的另类的粉丝。"Anti粉"对其对象具有相当大的粘性与忠贞度,但却带有极其强烈的负面情绪,并付诸行动。从特点和成因来看,"Anti粉"仍然是粉丝,可以将其放置在受众研究和粉丝研究的理论谱系中加以考量。从本研究的访谈中可以看出,个体通过群体共同的喜爱、排斥或敌对行为完成了某种身份认同。"Anti粉"实际上是粉丝的另一面,其背后的动因在于强烈的差异化的情感力量,其根源在于现代工业化社会导致的传统社群的衰落和消失;粉丝/黑粉活动营造的紧密的社群氛围满足了碎片化、原子化生存的个体对社群生活的需要。互联网新媒介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粉丝文化的发展,同时也加剧了粉丝社群之间的区隔,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极端的"Anti粉"行为。这种激情表达具有政治性,"Anti粉"及其反对的人或事都代表了一定的意识形态,这也正反映了当下一些普遍存在的观念冲突。"Anti粉"实际上是社会、心理等种种合力之下的必然产物,也是深层社会情绪的某种另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