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3月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出《关于在部分省(市)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用电磁能和产生电磁场的设备、设施日益增多,由此造成的电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此反映强烈。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简介: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正式成立《全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和《“十一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编写组、审查组和秘书组,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规划的内容将涵盖政策法规标准:核电;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运输;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同位素利用;辐射环境监测和评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书写在部分省(市)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
《全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和《“十一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