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本研究旨在监测2014年至2020年我市农村地区岷县、通渭县、安定区深表层土壤中蛔虫卵的污染状况,分析其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方法:本次研究采用饱和硝酸盐漂浮法进行蛔虫卵检测,参照《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2012)。从2014年至2020年,每年在岷县、通渭县、安定区各随机采集20份土壤样本,经过碱处理、虫卵漂浮、镜检等步骤,最终统计蛔虫卵阳性率。结果:2014年至2020年期间,三县区土壤蛔虫卵阳性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14年岷县、通渭县、安定区的蛔虫卵阳性率分别为35%、30%和38%,到2020年,阳性率分别下降至15%、10%和5%。尽管各地阳性率有一定波动,但整体趋势表明农村地区土壤蛔虫卵污染逐年减少,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所改善。结论:随着农村卫生管理和监测措施的逐步完善,三县区土壤蛔虫卵污染得到一定控制。未来需进一步加强针对高风险地区的卫生干预和监测力度。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责任制护理在血液净化中的应用价值。方法抽取2017年5月到2018年5月期间我院收治的血液净化患者90例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法分为常规组和责任制护理组2组。给予常规组(45例)常规护理,给予责任制护理组(45例)责任制护理。观察2组护理质量和护理满意度。结果责任制护理组病情观察(23.84±0.35)分、专科护理(24.84±0.34)分、基础护理(25.84±0.28)分,满意度NSNS评分(91.42±0.35)分,均明显高于常规组(p<0.05)。结论责任制护理在血液净化中的应用价值显著,能够明显提高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值得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对责任助产在产房质量持续改进中的应用效果进行总结分析。方法回顾性分析2013年5月~2014年12月期间,在我院进行分娩的262例产妇资料,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31例。对照组产妇行常规分娩护理,观察组产妇实行责任助产护理,记录并对比两组产妇的生产时间、产后出血例数和出血量及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的情况。结果实施责任助产的观察组产后会阴伤口感染率、会阴侧切率均明显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在产后出血发生率、新生儿窒息发生率方面比较,差异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护理投诉率为0.76%,护理缺陷发生率为0.76%,明显优于对照组的4.58%及3.29%;两组产妇在对应的护理下均未发生护理事故,差异比较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可见实施责任助产可以减少会阴感染、会阴侧切的发生,从而降低对患者的伤害,有利于产房护理质量的提高,对产房质量持续改进起着重要的作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医疗纠纷除了极少数外,如医疗事故罪等,大多数还是属于民事法律调节的范围。但在实际中我国民事法律却长期没有对医疗纠纷做出具体的规定。很长一段时间只能依靠《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一些司法解释以及其他的法规来调节本应属于民事法律来调节的医患关系。2010年《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并且专章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对今后医疗纠纷的处理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本文首先对《侵权责任法》和以往一些涉及医疗纠纷的法规相比较所做出的进步进行了基础的概括,紧接着笔者尝试着从更深层次上对《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医疗纠纷所产生的影响做了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