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外商的“黑色”、“灰色”投资现象令人忧虑国家外汇管理局湘潭分局李文捷,董建林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商作为直接投资的人民币,其来源只能是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所分得的人民币利润,并应出具董事会的分配决议和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以证明其人民币投...
外商的“黑色”、“灰色”投资现象令人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