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金融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从事资金融通活动中遭受资产、信誉和预期收入损失的可能性。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是由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法律手段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有:我国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等。法律手段具有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稳定性等特点。从法律的实施来看,由于有国家强制力支持,法律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得以较好的实施。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由一定经济基础决定,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而金融风险作为社会经济生活内容之一,运用法律手段对其化解是可行的和必要的。这就要求运用法律手段,建立安全的金融体制,进行有效的金融监管。而要达到这一点,必须通过银行法、证券法和相关金融法律的完善与实施来实现。一、我国化解金融风险的法律制度现状分析(一)我国现有的关于化解金融风险的法律1.《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最主要的主体制度的法律。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法》旨在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与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我国金融业的监管。《商业银行法》旨在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2.行为制度方面包括《...
简介: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没有放开,有关信托投资业的法律还不健全,信托投资业的金融资产质量普遍较低,经营风险增大,目前出现了全行业的经营性困难。如何调整结构,规避风险是信托投资业面临的两大课题。一、调整结构的发展方向信托投资业在过去二十年间没有在信托主业上获得较大发展,与社会发展水平、金融市场的法律基础、人们的思想观念有直接的关系。目前,信托投资业面临着现有业务空间逐渐萎缩,新的业务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特别是几家大型信托投资公司因经营不善撤销、破产后,信托投资业向何处发展就成了亟待明确的问题。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来看,只有调整信托投资业的产业结构,拓宽经营渠道,建立现代企
简介: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次序,把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予以适当列示的主要会计报表,其资产项目说明企业可利用的资源以及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所负担的长、短期债务数量和偿还期限的长短,所有者权益显示的是企业的投资者对本企业资产所持有的权益,企业财务管理乃至企业管理所使用的会计信息大量来自资产负债表,即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数据进行加工取得,从会计等式可以看出,如果资产不实,有效资产低于帐面资产,将使部份负债、所有者权益悬空,至使不能及时偿还到期债务。置企业于矿产境地,因此,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是否真实、有无高估价值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