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浙江省建设厅主办,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协办的“浙江省第十三届房地产博览会”于2006年9月22日至9月25日在浙江世界贸易中心和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同时隆重举行。本届房博会有118家房地产企业和中介企业参展,参展楼盘达到154个,展位总数达到1650个。其中浙江世界贸易中心商品房展区有58家房地产企业,展位数950个;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有45家房地产企业和15家中介企业参展,展位数700个,其中包括二手房展位100个。为期4天的博览会,参观人群川流不息,一派热闹景象,共接待参观者45万人次,预定和签订购房合同1218套,销售面积15.7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0.42亿元,成交均价6616元砰方米。群众参观、市场交易秩序良好,销售者与消费者平和的心态,理性而慎重的选择,向社会和企业传递了随着国家和省政府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引导,特别是我省“稳定价格、加强保障”的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态势、群众消费预期理性与房价总体上趋于稳定的信息。本届房博会按照“和谐、稳定、理性、发展”的主题,基本上达到了省建设厅领导提出的预期的目标。
简介:物业管理活动的法律主体是业主(前期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能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机构,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只有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职责.据此,(以下简称)明确了业主的概念,规定了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宗旨、成立条件、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责与组成,业主公约的内容、法律效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等内容.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又颁发了.可见,国家从立法上对此审慎与重视的程度.但在实际运作中,业主委员会却往往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瓶颈和阻碍,笔者将在文中重点论述其原因和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