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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个结果
  • 简介:近年来,紫阳县滩镇把贫困群众作为全面小康的关键人群.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举措,紧扣贫困村.聚焦贫困户,多措并举.决胜脱贫攻坚战。

  • 标签: 攻坚战 脱贫 全面小康 贫困群众 紫阳县 贫困户
  • 简介:随着计算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网络的重要性,通过网络,人们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局域作为网络的组成部分,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网络是没有保密措施的"裸",用户不敢在网上处理涉密信息,使网络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此,应开发和运用有效的局域保密措施,树起坚实的保密保护.

  • 标签: 办公室 局域网 安全
  • 简介:"私家车+车主"模式下,约车平台介入交易的深度和跨度远超出居间的职能范畴,不构成媒介斡旋行为,且有悖《合同法》关于报酬请求权的规定,不属于传统居间人。从规范特征和归责实效角度看,平台宜归为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于此基础上,约车平台与驾驶员间不具备从属性,且与《劳动法》具体适用相抵牾,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其关系特征符合承揽中的结果导向、成果特定、承揽人身属性等条件。由此约车平台、乘客和司机三者间形成双重承揽,平台作为主承揽人应承担司机过错损害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并可向次承揽人司机行使追索权。

  • 标签: 网约车 承揽关系 居间 劳动关系
  • 简介:P2P贷平台犯罪不等于P2P非法集资犯罪,前者外延大于后者。根据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认为P2P贷平台可定性为类金融机构,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非法集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非法经营三种罪。以罪名划分为主线,分别论述此三种罪名的具体罪状可能涵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相应提出司法治理的建议。司法机关应当运用自身职能,参与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效治理。建议以“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来规制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但不应根据人数、而应根据融资金额来设定入罪标准。对于尚未构成非法集资或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互联网金融违法活动,则以“非法经营罪”来进行规制,但入罪的标准应适度提高。在具体处断P2P贷平台融资行为的法律效力时,应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作出合理的刑、民处分。在强化司法治理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并构建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信息基础。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司法治理 非法集资 资产证券化 非法经营
  • 简介:司法解释应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两”共同制定的《意见》,在权力来源、法律依据、制定程序依据方面存有缺陷和不足,变相越权取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意见》使用“犯罪分子”的称谓,背离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和人权保护的宪法原则。《意见》对自动投案认定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刑法适用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引起了对职务犯罪与其他类型犯罪在自首条件认定标准上的不平等,导致了自首这一量刑情节方面的认定标准差距。

  • 标签: 司法解释 人权保障 无罪推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简介:李继华、冯金等编注的《李大钊轶文辑注与研究》一书,对曾经发表过李大钊文章的报刊进行了重点搜索,对那些没有署名,或虽有署名却难以确定作者的文稿进行深入辨析,考证出部分文章应该为李大钊所作;同时收录其他学者发现的李大钊轶文,一并汇集于《辑注与研究》之中。该书的主要特点有:广泛搜集,力求完备;搜考结合,结构完整;创新与存疑并重。

  • 标签: 李大钊轶文 编注 研究
  • 简介:P2P贷具有操作简便、难度小、成本低的优势,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P2P平台和涉及的借贷金额近年来都呈现了爆发性的增长,但伴随着P2P行业创业者的增加,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大面积发生。P2P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与网络结合的产物,P2P线上网络借贷包含了民间借贷本身信用借贷的特征,也包含了网络环境所特有的特征。其刑事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资金池"引发的非法集资风险、信用缺失引发的其他类型的诈骗风险、大量资金流动引发的洗钱犯罪风险等。对P2P刑事犯罪的治理和风险的控制应该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依法治理的正确路径,即刑法在金融领域的适用,必须在金融自由和金融安全之间寻求平衡,并加强事前监管与金融体系的创新。

  • 标签: P2P 犯罪 法律风险 刑事政策 防范
  • 简介:《企业破产法》设计了债务人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但有关责任追究机制的框架设计尚不甚清晰。如何建立一个符合破产制度目的的债务人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是《企业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破产债务人管人员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实现有赖于一个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确立和运行。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中心是确定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和实现方式以及法院的特殊审理程序与职权。逐步明确和完善以债务人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主体和法院职权为核心的责任追究机制,是实现《企业破产法》所设计的债务人管人员民事责任制度的核心与制度保障。

  • 标签: 债务人高管人员 破产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破产管理人 法院民事责任核定权
  • 简介: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鉴于《产品质量法》并未排除原材料、零部件和半成品作为产品的资格,《侵权责任法》也未排除该些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责任,该些产品的生产者仍可被认定为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而非与运输者、仓储者处于与消费者毫不相干的地位上。生产者与销售者在对消费者的意义上,承担的是严格责任。但销售者与生产者在内部责任分担上,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二者在此种意义上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销售者的"过错"责任并不因为其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严格责任而有所改变。

  • 标签: 产品责任 责任主体 归责原则
  • 简介:公司管薪酬积弊重重,其核心问题并不在于薪酬之高,而在于薪酬与公司绩效之间关联度低下,而且缺乏有效的程序来制约董事会的恣意。另外,过高的薪酬吸引着大量有天赋的人才涌入商学院,未能从事其他社会价值更高的行业,从而减损了社会福利。然而,市场自身力量理论、最优合同理论、管理层权力理论等均无法全面解释管薪酬之高企。事实上,公司的自我拉抬偏差、商业判断原则对管薪酬安排之庇护、法院因无力对管薪酬的妥当性予以事后裁断而不愿介入相关纷争、谋求政治资本最大化的立法者的机会主义心理,以及有关公司法律的“信任型”特征,均使公司管薪酬的制约力量极度弱化。由于诸多因素极不确定,要求以确定性和规范性为特征的法律在这些方面做出应对,其限度至为明显。

  • 标签: 高管薪酬 董事会恣意 自我拉抬偏差 商业判断原则 政治资本
  • 简介: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我国刑法中受贿罪的主观违法要素,对于该要件的性质与认定,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素有争议。2016年4月18日两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一规定对以往司法解释既有继承又有超越,对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司法认定具有重要意义。该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对此应当进行刑法教义学的阐释,以便为受贿罪的司法认定提供法理根据。

  • 标签: 受贿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 主观违法要素 事后受财
  • 简介:随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政策的提出,调解从上到下正进行着一场复兴运动。“重调轻判”、“以调代审”、“久调不决”、“模糊调解”等不当调解行为,加之民事纠纷数量的迅猛增长以及约束调解程序制度的缺失,民事案件调解率的上升并未缓解不堪重负的执行压力。当越来越多的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调解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也如同判决一样出现了“执行难”的问题。本文基于诉讼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现状的考察,对不当调解的概念及类型进行了界定与划分,进而多角度考察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规制的方略。

  • 标签: 不当调解 成因 规制
  • 简介:<正>去冬今春,广东省各地普遍以森祥等六名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为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反腐蚀教育和法纪教育,这是省委、省纪委继去年在全省进行党内法规教育之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措施。原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等六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所以会从党的领导干部、企业家和先进、模范人物,蜕变为人民的罪人、死囚,其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忽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经不起执政、改革开放和反和平演变的考验,私欲恶性膨胀,以致在犯罪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越陷越深。司法机关根

  • 标签: 健全监督机制 监督工作 加强监督 改革开放 严重经济犯罪 廉政建设
  • 简介:对多次偷骑摩托车的自行车游乐后遗弃行为的定性──与阴康、徐广泉、张振同志商榷李鸿斌《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第1期刊载了阴康、徐广泉、张振高三同志的《多次偷骑摩托车自行车游乐后遗弃行为定性谈》一文(以下简称《谈》文)。文中认为,多次偷骑...

  • 标签: 扰乱社会秩序罪 骑摩托车 开汽车 人民团体 生产秩序 盗窃案件
  • 简介:针对《两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在适用第3条对受贿罪和渎职罪并罚时,为避免双重评价,受贿行为不应再作为渎职罪中的"徇私"情节从重或加重处罚;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及"情节严重"之认定,也不应再以渎职犯罪行为及其严重后果为依据。渎职罪牵涉到其他犯罪的共犯的,在适用解释第4条对其罪数问题进行分析、认定时,需将渎职罪专章规定的特殊性与共犯理论、想象竞合的法理结合在一起考虑,并在职务行为和非职务的参与行为之数行为的认定中,应用义务犯之法理。

  • 标签: 渎职罪 罪数 受贿罪 渎职共犯
  • 简介:为了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准确理解其内容,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执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进而促进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完善,为实现美丽中国梦增添强有力的法治支持。

  • 标签: 环境刑事立法 污染环境罪 司法适用 司法困境 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