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1
410 个结果
  • 简介:在我国现实法律生活中,当一公司通过一定手段对另一公司实施控制性影响时,法律对被控制的从属公司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则显得非常薄弱。作者通过对国外相关理论、立法和司法的考察,认为由于控制因素的存在,从属公司虽然在法律上仍然保持着形式上的独立性,但在事实上却丧失了其独立人格和自我存在。有限责任制度对控制公司已经失去了其适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控制公司应该对从属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为此应在立法上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对控制加以界定,它一般是指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重要性经营事项实施经常性的支配性影响。就责任形式而言,只要原告能证明控制因素的存在,即可推定责任的存在,除非控制公司能有相反证明.同时作者还提出,对于基于企业合同而发生的控制问题,法律还可以提供事前保护措施。

  • 标签: 从属公司 控制公司 关联企业 子公司债权人 控制因素 母公司
  • 简介: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中山大学法政学院刘荣军博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得到强调。与此相应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建立各种组织,采用司法和行政手段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然而,现实中消费者权利...

  • 标签: 损害赔偿制度 侵权行为人 惩罚性 侵权行为法 消费者权利 保护消费者权益
  • 简介:近几年来,海峡两岸之间的经贸、文化交流都在不断发展,其中以电影、录相、录音为内容的合作和交流则因兼具文化和经贸双重性质而更具特色。由于在共同保护著作权方面尚缺乏有效机制,音像领域的侵权、盗版问题,已成为两岸文化出版和法律界共同关心和急待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一、音像著作权的特殊性在作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著作家族中,电影、录相和录音始终被作为特殊成员对待,与文字、美术、摄影等其它作品在权利内容和保护

  • 标签: 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法 音像制品 海峡两岸 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人
  • 简介:<正>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法律保护属于政府保证(governmentguarantee)或国家保证(Stateguarantee)的性质。所谓政府保证,是指有关国家以保护外国投资者为目的,保证对外国投资者将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动,或者许诺当某种事态发生或某种措施改变使外国投资者因此蒙受损失时,负责补偿其损失。①从国际角度看,政府保证可以由资本输入国和资本输出国单独地在各自国内法或共同地在国际条约(双条条约或多边条约)中作出。这里所述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法律保护,具体是指中国政府作为资本输

  • 标签: 外国投资者 法律保护 政府保证 法律效力 外商投资企业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 简介:劳动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已为各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性别平等是劳动权保护实践中的重要原则之一,落实此项原则需要尊重性别差异、反对性别歧视和宽容倾斜保护。理念引导是促进劳动权保护中性别平等的基础性因素,应当突出国家的义务、社会的责任和个体的追求。制度建构是促进劳动权保护中性别平等的关键性因素,需要进行集中专门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和引入性别预算机制。

  • 标签: 性别 性别平等 劳动权
  • 简介:网络环境下的数据库在信息的存贮、组织、利用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如传播方式的多样性、信息类型的复合性、利用手段的交互性等。这些特点引发了急待解决的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 标签: 互联网络 数据库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 简介: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思想的突出体现曹子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我国刑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律。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律。过去有一种说法,说我国刑法是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的法律。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是从“刑法是阶级斗争的工具”...

  • 标签: 惩罚犯罪 单位犯罪 突出体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我国刑法 防卫过当
  • 简介:<正>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补充证据。……”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立案审查时,往往强调必须附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不予立案。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利于原告(自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第一,原告(自诉人)不希望证据过旱暴露给对方当事人。按照当前的抗辩式庭审方式,一切证据都必须经过当

  • 标签: 自诉人 原告 受法律保护 证据不足 人民法院 抗辩式
  • 简介:一、弱势群体的保护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一)弱势群体的界定弱势群体的产生和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和思想渊源,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在欧美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文献中,弱势群体主要是从丧失劳动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的角度界定的。美国社会工作专家罗斯曼认为,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生活机会所造成依赖的人群,它们包括身体或精神残疾的人,年老体弱的人,受离婚、吸毒、暴力和儿童虐待影响的青少年,他们与劳动市场竞争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受到显著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欧美的有关文献中,还有一个与弱势(vulnerable)一样经常出现的相关词汇——劣势(disadvantage),劣势的主要对应词是优势(advantage)。劣势群体(disadvantagedgroups)主要是指那些长期处于系统性、结构性不利状况的群体,这种不利状况主要表现在社会不平等程度上。欧美学者在实证研究中,界定劣势的角度和标准多种多样。一般说来,身份地位和社会阶层、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种族、民族和肤色,甚至地理区域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和界定角度。显然,在欧美社会政策文献中,弱势和劣势概念的内涵及外延截然不同,但广义的弱势群体可以包含劣势群体的含义。

  • 标签: 弱势群体 和谐社会 保护 财税法 独立生活能力 劣势群体
  • 简介:大学生隐私权有着与一般主体隐私权相异的鲜明特征。正是大学生隐私权的特殊性,导致大学生隐私权成为某些侵权行为的客体。因此,保护大学生隐私权刻不容缓,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关于隐私权的立法经验,完善对大学生隐私权的保护,使大学生隐私权得到切实的保护

  • 标签: 大学生 隐私权 法律保护 研究
  • 简介:性权利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之一,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这两个国际性权宣言并不是坚持绝对的性自由,其所主张的是有限制的性自由主义,体现了一种全新的性权国际保护目标.我国性犯罪之立法完善表现为:对婚内强奸行为不宜按传统观点一律不以犯罪论,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论处,司法机关应当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明确;扩大我国刑法规定的猥亵犯罪的犯罪对象;删去聚众淫乱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增设公然猥亵罪.

  • 标签: 性权利 婚内强奸 猥亵犯罪 聚众淫乱犯罪:公然猥亵罪
  • 简介:从投资法角度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因为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相互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筹码,是国际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投资的迅猛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在国际投资自由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下,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日益成为国际投资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国外资法、各种双边投资条约、区域性投资条约和全球性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占据了和正在占据重要地位.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健全与否,将成为判断一国投资环境好坏和评价投资立法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

  • 标签: 知识产权 国际投资 投资法 资本输入国 外资法 资本输出国
  • 简介:竞争法是维护市场经济制度下竞争自由原则的基本法律。知识产权是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及工商业标记所享有的权利。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日益成为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而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竞争手段的翻新,当某些类型的知识产权在难以受到传统知识产权法保护时,需要借助竞争法获得保护;由于知识产权可带来市场优势地位,权利人有时超出知识产权法所赋予的权利范围行使权利,此时则需竞争法对此加以限制。因此,竞争法在对知识产权提供保护的同时,约束知识产权的行使不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以避免对竞争自由及创新带来不利影响。

  • 标签: 竞争 知识产权 反垄断 权利限制
  • 简介:作为我国诉讼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经过修改的新刑事诉讼法符合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促进了我国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我国刑事诉讼法着重从被害人与被告人的角度进行了人权保障措施的架构,体现了我国人权保障的现代性与适应性。

  • 标签: 刑事诉讼 被害人 人权保障
  • 简介:长江流域水资源在中国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其作为公共资源和流域资源的属性,要求对长江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目前,我国已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在对流域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和突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属于预防性立法,它更要关注或者重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现象的法律调整,更大程度上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特性的研究,提出了制订《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立法的设想,具体地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建立统一有效的制度体系设计了基本结构、管理体系的设置原则、保护机构的职权以及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 标签: 长江流域 水资源保护 统一管理 统一立法
  • 简介: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藏区习惯法的重要内容,它存在于宗教信仰、禁忌、部落习惯法、生活习俗等多种方式当中,文章分析了藏区环境保护习惯法的特点,并据此提出了地方环境法制建设可以吸收和借鉴的经验。

  • 标签: 藏区宗教习俗 藏区习惯法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法制建设
  • 简介:合理限定过失犯的归责范围是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产生的原因,归责的规范化与实质化是该理论产生的基础。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将归责判断从模糊的生活经验标准转到规范标准上来,对现代刑法归责体系的建构发挥了决定作用,对不法构成要件的成立也有重要限制功能。在这方面,社会相当性理论具有不彻底性,容许危险理论的运作也需要规范保护目的理论的协助。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有助于说明过失不法,借助该理论,客观归责理论“重构”了过失犯。确定规范的保护范围,一方面应以规范保护目的为起点,另一方面应与单纯的反射性保护效果划清界限。就规范保护范围的义务基础而言,目前存在形式义务说、实质义务说和规范限制说的争论。对我国来说,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建构规范限制型的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具有妥当性。在该理论的适用范围上,既要反对以偏概全的“虚无论”,也要反对不切实际的“万能论”。

  • 标签: 规范保护目的 过失犯 客观归责 因果关系
  • 简介:上海自贸区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策略,给对区内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造成了问题。从国际环境以及自贸区发展战略出发,对于区内过境货物应当采取较为严格的执法措施,并且从自贸区内开始,逐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实体法保护水准。在具体措施方面,要建立高效统一的海关、行政执法流水过程。以自贸区示范效应拉动我国创新型经济的发展。

  • 标签: 自贸区 过境货物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