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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条件不起诉适用对象狭窄,适用条件模糊,欠缺正当适用程序,且既由检察机关决定,又由检察机关负责监督考察,其决定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导致有些检察机关不愿适用。立法应当进一步完善,包括适当扩大其适用对象,将附加条件分为负担和指示两部分,适用程序从仅仅听取意见到举行公开听证,并取得被害人同意,监督考察从检察机关负责转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同时,应明确条件不起诉决定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 适用
  • 简介:一、郭××盗窃案基本案情2007年12月24日19许,犯罪嫌疑人郭××伙同刘××(在逃)在卢龙火车站货场5道停留的列车上,采用刀割篷布卸货的方法,盗窃车内化肥10袋,价值1350元,2008年1月3日19时郭××伙同刘××、赵××等(均在逃)以同样方法在卢龙站内的停留列车上盗窃"军用大米"12袋,价值840元。

  • 标签: 附条件逮捕制度 利弊关系 工作机制研究
  • 简介:条件警告是英国2002年司法改革后针对特定案件创设的恢复性司法制度。该制度具有替代庭审、矫正违法者与修复犯罪等多重价值,以矫正条件、修复条件、惩罚条件与限制条件的执行来保障多元价值目标的实现,并根据所附条件的遵守与违背界分颇具差异性的法律后果。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条件不起诉也具有某种类似的功能,但两者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异,条件警告制度的法律地位、价值目标、具体适用与法律后果等对完善条件不起诉制度均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附条件警告 相关起诉人 附条件不起诉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3款赋予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异议”权,意味着检察机关适用条件不起诉,应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意。该条款旨在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符合司法实际需要,也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应根据“异议”的不同内容,作出恰如其分的处理。为保障“异议”权的落实,有必要在实务运作中建立细化规则。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异议”条款“异议”权
  • 简介:合同的条件解除和约定解除权解除之间,并不存在我国有些学者所想象的那么大的差异,两者不仅共同之处大于差异之处,更是可以逾越差异而完全混同的。其实,无论是就规避风险而言,还是就鼓励和引导相对人的行为而言,合同的约定解除权解除相比附条件解除都更有利于实现当事人的目的和立法规范的目的。之所以存在两者的并存,主要源于两者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不同。

  • 标签: 附条件解除 约定解除权 异同点 比较
  • 简介:在欧美,警察权的变迁经历了两次“警察化”,通过分权和分工,从国家行政、内务行政的同义词渐渐走向组织法意义,从警察概念分化出来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再使用“警察”名称。第一次与分权有关,通过与军事权、财政权、司法权等的分离,警察权逐渐限定在内务行政领域。第二次与政府组织体系分化、职能进一步分工有关。通过不断明晰警察权目的,将政府的一些职能从警察权之中剥离出去,警察权也便与内务行政有了一定区分。我国自清末起步的现代警察制度,通过组织体系的重构,延续了衙役、保甲等传统职责,对警察权的认识直接取自欧美晚近的警察概念。也经历了分权与分工,通过“警察化”逐渐限缩警察概念与警察作用,但不彻底。建国之后形成的“多元分散”的警察体制存在着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 标签: 警察权 脱警察化 变迁
  • 简介:新刑诉法增设了条件不起诉程序,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法精神。但是如何将这种立法精神落实于司法实践中,如何保证条件不起诉程序得到公正而规范地适用,需要检视反思作进一步研究。基于此,文章以平等原则、诉讼效率、权力规制、价值衡平等四个层面为视角,在结合立法规定分析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条件不起诉制度要注意与不起诉制度有效衔接、程序适用要保证效率、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保证被害方权利保护不能被忽视等建议,以期促进条件不起诉程序的完善。

  • 标签: 新刑诉法 附条件不起诉 公正
  • 简介:对少数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在法律的框架下.只要基本构成犯罪,即使证据尚不充分.即可条件逮捕.继续补充侦查证据。补充侦查后仍不能达到证据要求的案件.当即撤捕。

  • 标签: 附条件 工作制度 逮捕 运行 重大案件 补充侦查
  • 简介:隋唐王朝在中国封建史中是相当富足的两个朝代,其先后由盛变衰的过程令人深思。从某种意义上说,隋不是亡于国力的衰弱上,而是亡于缺乏必要的权力制约机制。唐以安人、节俭、纳谏和思危总结了隋灭之因,却因终无法避免帝国崩溃之命运。皇权对于官吏权力的制约通过其评价、协调和惩治功能表现,宦官制度和特权主义的存在削弱了皇权的控制力,并导致官吏层面上的大面积腐败。封建统治者的阶级局限性决定了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既不可能于社会中建立起一种由下而上的防止统治权力腐败的监督系统,或于政权内生长出一种由下而下的权力制约机制,也不可能在反腐败倡廉方面形成持久且行之有效的道德体系。

  • 标签: 隋朝 唐朝 腐败 皇权 权力制约 法治
  • 简介:作为2012年刑诉法修改亮点之一的未成年人条件不起诉制度,选择了由检察机关直接对所附条件进行考察的立法模式。这种由检察机关直接考察模式,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却造成所附条件的设定机关、考察机关(执行机关)、效果评估机关同为检察机关的尴尬局面;其次,对所附条件的考察还涉及矫治和教育内容,而对于这一领域完全陌生的检察机关能否胜任这一要求,尚难确定。虽然“检察机关直接考察模式”缺陷明显,但不宜全盘否定,而应以修正主义态度,对其关键环节进行合理修复来完善之,进而实现考察主体从单一到多元、考察方式“从一刀切”到多样化、考察内容从模糊到具体、考察制约从集权到制衡的华丽转变。

  • 标签: 未成年 附条件不起诉 修正主义
  • 简介:<正>各国传统的买卖法几乎一致认为,受盘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发盘(offer,又称为发价)才构成接受(acceptance,又称为承诺)。英美法称此为镜合原则(mirrorrule),是说发盘与接受必须一致,如同照镜子一样,必须重合,而不能重影。有条件的接受发盘,或更改发盘的部分内容后加以接受,在买卖上都不发生接受的效力,而构成还盘(counteroffer,又称还价)。还盘消灭原发盘,构成新发盘。接受必须无条件,这是个传统原则,但是在当

  • 标签: 发盘人 接受 受盘人 新增条款 合同成立 合同条款
  • 简介:恶意串通行为概念的模糊性导致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以及《合同法》第52条第2项在适用上的混乱。事实上,司法实践中依据该规定所判定的七种所谓的恶意串通行为在现行法或民法理论上都可以用其他规则予以调整。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没有必要设置关于恶意串通行为的一般规定,“恶意串通”仅限于滥用代理权。取而代之,应对通谋虚伪表示予以专门规定,采用相对无效的规范模式。

  • 标签: 恶意串通 虚伪表示 脱法行为 法律行为 民法典
  • 简介:2012年初,《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通过,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获得正式确认。但修正案中就条件不起诉制度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尚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细则予以规范。文章试图对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考察制度进行探讨,通过与德国、日本、美国、我国台湾地区等近似制度的比较分析,从考察的主体、内容、期限、配套机制及处理结果等方面,大胆提出考察制度架构的设想,以为在实践中规范适用条件不起诉制度提出建议。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考察制度 构建
  • 简介: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其重点在于对人民承担公法之金钱给付义务可否利用特别法优惠规定予以减轻及免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进行探讨。首先是防空洞的建造义务。本文认为,人民享有建筑自由权之外仍然需要承担相对应的义务;但若特别法赋予民众特殊的豁免条款,则应当遵循'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及'特别法优于基本法'原则予以减免。在本案当中,原告依照特别法规定提出减免建造义务,有其依据。其次是法院见解的考量与斟酌。本文认为,法院的见解似有不适之处:一者,法院狭窄理解优惠条款适用性,有曲解优惠条款的立法目的;二者,法院认为廉租房建造者违法将获得比守法更大的利益,乃是基于'虚幻危险性'所作出的判决,妥适性有待考量;三者,本案当中是否有违反'不当搭禁止原则',以及可否引用'禁反言原则'加以判断?最后,本文认为住房问题涉及到人民的居住权益,也关乎到国家负担的能力问题,因而对于住房问题需要审慎以待。同时认为该案例,亦为行政法学界提供了许多行政法理探讨的素材。

  • 标签: 行政法 防空法 特别法 不当搭附禁止 禁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