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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个结果
  • 简介:<正>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有没有程序?关于这个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多数是主动去调解,即便纠纷当事人前来申请调解,也是纠纷随时发生随时调解,没有什么程序可言;有的认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本来就应有严格的程序,现在要正轨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必要建立一套象人民法院诉讼程序那样严格的程序,也可分为普通程序,适用于前来申请调解的纠纷,简易程序适用于主动去调解的纠纷;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不符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的。要回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有没有程序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明确程序这个概念。

  • 标签: 人民调解委员会 对方当事人 调解组织 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员 调解程序
  • 简介: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中国最早的知识产权学术机构。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开拓者,高等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主要设计者、奠基者和工作母机。其前身是1986年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该中心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倡导和推动下,由原国家教委批准,为创建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事业而设立的。

  • 标签: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 高等教育事业 教学与研究 学术机构
  • 简介:作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置与实践,既能够通过最高审判权力的"下沉"带来社会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也能够通过最高司法权的在地化运行来促使巡回区司法行为的规范化,还有助于确立通过司法机制分配地方利益以及这种分配方式的权威性。由此所带来的,不仅是地方司法权的行使被进一步高度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行动逻辑上来,而且也确保了国家通过司法进行地方社会治理的可能性,从而有助于国家通过司法权威的塑造来助力国家权威的提升。当然,对于巡回法庭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对司法世界与政治社会的影响,我们也要敏感并有所预判,要通过巡回法庭司法职能的合理设置以及司法成本的均衡分担,来确保巡回法庭良性运转的同时,促使其司法—法治功能与社会—政治功能的良好发挥,从而实现司法改革的整体目标。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国家治理 司法权威 司法体制改革
  • 简介:死刑判决与美国最高法院内部的死刑之争(美)戴维·欧·斯图尔特一、美国的死刑现状美国现有37个州执行死刑条例。1994年9月美国国会根据克林顿总统签署的刑法法案所列种种犯罪行为通过了死刑适用范围。1994年夏天美国监狱中共有2575名死刑犯羁押候决。从...

  • 标签: 美国最高法院 死刑适用 最高法院法官 鲍威尔 死刑案件 布莱克
  • 简介:最高检屡次提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是检察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石与重要职能。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需求不断提高,对检察权的行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大部制改革等新变革,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也需要适应时事要求做出改变。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内涵,存在的漏洞及改革难点,以及如何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而适应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及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三个方面来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行探讨。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内部监督 案件评查 检容检纪 检务督察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共5章89条,规定了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适用范围、犯罪、刑罚以及刑罚的适用,内容十分丰富。本文打算联系实际谈一点学习刑法《总则》的体会。一、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保卫人民利益。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它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国家的统治阶级不同,刑法的性质

  • 标签: 我国刑法 犯罪行为 刑罚 惩罚犯罪 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简介:为了解决一方当事人缺席时造成的诉讼障碍问题,德、日两国分别形成了以缺席判决主义和一方辩论主义为特征的两种内容迥异的缺席审判制度。以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对德、日两国缺席审判制度立法规定的详细分析,发现这两国的缺席审判制度在缺席程序中都能实现对双方当事人的平等保护。但是在救济措施中德国的异议制度倾向于保护缺席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日本的上诉制度倾向于保护出席方当事人的利益

  • 标签: 缺席审判制度 利益保护 缺席判决主义 一方辩论主义
  • 简介: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我国刑法中受贿罪的主观违法要素,对于该要件的性质与认定,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素有争议。2016年4月18日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一规定对以往司法解释既有继承又有超越,对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司法认定具有重要意义。该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对此应当进行刑法教义学的阐释,以便为受贿罪的司法认定提供法理根据。

  • 标签: 受贿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 主观违法要素 事后受财
  • 简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性质定位是其合法性论证的深层需求,同时也是排除制度设计困扰的必然要求。在宪政框架下,基于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结构功能差异,可以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定位为权利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即批评与建议权的具体实现方式具有宪法依据。在这一定位下,通过可操作的程序设置和国家义务的履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不会减损,它将更注重公民的自愿参与性、民主性、程序性、外部性和有效性,其终极价值目标在于更为广泛意义上的人权保障。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宪政框架 定位 权利 权力
  • 简介:一、人民币现金国际流通的现实状况[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2014年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636463亿元,比上年增长7.4%。[2]按照实际汇率换算为10.4万亿美元,美国为17.4万亿美元,日本为4.8万亿美元,德国为3.8万亿美元,法国为2.9万亿美元。

  • 标签: 支付结算 国际流通 货币兑换 存款货币 中央银行 国际化背景
  • 简介:《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可以从政治决定与政治推动、立法进程、学者和公众参与三方面进行阐述。《民法总则》在承继《民法通则》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又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其规定具备体系性与合理性。《民法通则》以来的中国民事立法,曾受到德国民法和前苏俄民法的影响,但是探索和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道路。《民法总则》的制定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提升了公民的人身权地位,实现了维护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与财产权平等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充分体现了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时代特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发展理念。

  • 标签: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的立法过程 《民法总则》的主要特色
  • 简介:《地方组织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不一致,其效力位阶可以根据《立法法》得以确定。从宪法体系解释的角度看,在我国现行宪法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的职权规定中,环境保护事项应在该宪法规范的射程之内。有关立法事实也为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正当性提供了依据。因此,在现行法体系中,乡镇人民政府应该具有环境保护职权。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有效行使,还面临很多体制障碍,需要构建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

  • 标签: 乡镇人民政府 职权 法规范 环境保护
  • 简介:2013年10月22日上午,山阳法院为山阳中学6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早9时30分,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带被告人阮某某到庭……"庭审正式开始.当身着囚衣的被告人被法警押进审判现场时,全场师生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2012年11月9日21时许,被告人阮某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山阳县板岩镇西林小学,翻墙进入校内,采取撬门入室等手段进入教师宿舍盗窃物品现金共计价值2700多元.今年6月21日晚,被告人再次前往板岩镇西林小学作案后,被值班教师发现并当场抓获.

  • 标签: 山阳县人民法院 庭审现场 校园里
  • 简介:一、问题提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折射出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所面临的危机和弊端,中国政府以此为契机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摆脱对美元过度依赖,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的货币金融政策,如货币互换协议,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等。人民币国际化的实质是人民币职能从国内扩展到国外的过程。

  • 标签: 人民币国际化 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化进程 全球金融危机 国际货币体系 货币金融政策
  • 简介:<正>1990年6月29日晚7时许,英国伦敦泰晤士河畔,灯火通明的国际海事组织大厅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或“议定书”)的54个缔约国、42个观察员国家和50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200多名代表经过十几个月的辛勤努力和艰苦谈判,终于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鼓掌通过了经修正的议

  • 标签: 蒙特利尔议定书 非缔约国 国际海事组织 非政府组织 缔约国会议 发展中国家
  • 简介:近年来,"三资"企业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成为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但是,当前的"三资"企业仍处在发展阶段,一些不安定因素仍然影响、阻碍着"三资"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探索"三资"企业治安管理的规律,把"三资"企业的治安纳入正常管理的轨道,确保"三资"企业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定稳定,本文拟结合闽侯县实际就"三资"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作一些探讨。一、"三资"企业治安管理的现状1、组织状况。当前"三资"企业内部的治安管理组织,以保安力量为

  • 标签: 治安管理工作 三资 企业设立 治安问题 企业内部 健康发展
  • 简介:刑事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权。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法律监督有了一定的补充与完善,但笔者认为,刑诉法对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的修改仍远不能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如此,刑诉法有关部分的修改又预示着关于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的新问题的出现。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需要改革、完善之处作些新思考,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自身实行监督依据我国宪法,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本质职能。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公诉职能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中分立出来,成为人民检察院独立的重要职能。笔者认为,依据刑诉法第8条的立法精神,人民检察院的公

  • 标签: 检察机关 刑事法律监督 检察院 被害人 刑诉法修改 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