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司法拍卖的发展可以分为'与现场拍卖相结合的委托拍卖原则时期''与网络拍卖相结合的自主拍卖原则时期''委托拍卖原则假借司法网络拍卖复辟时期''自主型网络拍卖原则的回归及其规则构建时期'四个阶段。为防止司法腐败,重庆模式率先在委托拍卖框架下引入局域网电子竞价系统与互联网电子竞价系统,成为中国网络司法拍卖的雏形。以节约诉讼资产处置成本为中心任务的浙江模式借助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自行开展的网络司法拍卖试点,标志着中国网络司法拍卖的正式诞生。网络拍卖优先原则与自主拍卖优先原则相结合的自主型网络司法拍卖,成为各级人民法院普遍采用的处分性执行措施,是中国网络司法拍卖的发展方向。
简介:网络技术以及SaaS行业的发展给网络存储模式注入了新的力量,网盘公司雨后春笋般地发展速度表明云存储大大促进了网盘服务的发展。不过,在行业发展的同时,法律服务也应当与时俱进,成为行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否则,混乱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一方面是抢夺客户的需求,一方面是用户无奈地抉择,这将严重阻碍行业的进步。无论对服务提供者而言,还是普通用户而言,合法、清洁、安全、稳定的环境是行业能够稳定发展的基础,法律服务的保障也应当成为行业发展的开路先锋。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多家网盘服务公司服务条款的汇总、分析、整理,针对"用户上传内容的归属问题以及服务商使用内容的约定"、"关于著作权条款的约定的设置"、"网盘服是否务应当负有高于避风港原则的注意义务"、"云存储下的信息安全问题"的探讨,试图为云存储的服务条款设置提供一定的总结和建议,希望能够为云存储行业积极健康的发展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帮助。
简介:泛在计算、物联网等新兴科技正在掀起新一次的信息产业革命浪潮,推动人类步入"泛在网络"〔1〕社会,使任何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信息联通成为可能,将"一切"事物的信息转化为具有现实或潜在价值的资源。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为个人隐私、智力成果等信息类型提供了某些专有权利保护,但没有把一般和整体意义上的信息纳入私权客体的范畴。为了解决人、社会、国家及其彼此之间的信息利益冲突,防止纯粹的信息技术优势演变成信息霸权和专制权,有必要确立一套具有包容性、灵活性和内在统一逻辑的信息权属识别制度。基于法治文明和经济理性的信源信息权概念和若干基本原则,为形成信息确权的全球性规则提供了一种理论路径。
简介:纵观全球,被誉为第四类媒体一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远超过了传统的出版、广播、电视三类媒体,人类社会进入了数字化网络时代。网络空间的出现对传统法律,尤其为著作权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法院受理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日渐增多,现有法律的缺陷与缺位,使得法官适用法律无所适从。本文试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性质、侵权责任的构成、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等多视角予以论证分析,并提出笔者相应的立法建议。
简介:“口袋思维”入侵网络犯罪不仅表现在“口袋罪”的触须延伸至网络领域,而且还表现在纯正网络犯罪的“口袋化”倾向。“口袋罪”所具备的“模糊性”、“随意性”等特点与网络犯罪的“复杂多变性、专业技术性”等罪情特征相互迎合,共同决定了“口袋思维”入侵网络犯罪之必然性。网络犯罪治理中的“口袋罪”依赖将会引发司法“惰性”,掩盖实际罪情,难以对网络犯罪作出整体考量。然而,“口袋罪”的广泛适用将会降低法律权威,危及刑法的“专业槽”,最终吞噬刑法本应具备的实践理性。约束网络犯罪治理中的“口袋思维”,需立足于类型化之方法,推动网络谣言与适用罪名的类型化对接、传统犯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竞合的类型化以及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化,在网络犯罪治理中坚守刑事法治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