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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调解制度中“以调代判”、“调审合一”等诸多问题一直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诟病,然而我国调解制度问题远不止于其表面之程序设置。更深层原因在于法律制度背后蕴藏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体地位漠视。以棚濑孝雄教授为代表主张“程序保障说”学者提出了合意纠纷解决路径和决定型纠纷解决路径概念。这一组概念提出对我国调解制度与和解制度构建有着重要借鉴意义。从合意纠纷解决路径这一宏观角度出发,结合“程序保障说”理论和我国调解制度核心问题,构建我国合意纠纷解决路径应从合意纠纷解决方式内部关系、合意纠纷解决程序与诉讼程序外部关联、合意纠纷解决路径优势和缺陷以及在合意纠纷解决程序中关键性人物“中间人”职能四个方面入手。

  • 标签: 合意型纠纷解决方式 决定型纠纷解决方式 程序保障说 调解 和解
  • 简介:侵财职务犯罪对象是行为人职权管辖内单位财物.单位财产这一范畴比公共财物或公款更明确,更易界定,更能全面反映该罪行为对象特征.侵财职务犯罪结果,由职务行为针对单位财物进行侵害所产生危害事实状态,是以物质性损害为明显特征,是损害事实状态物质性和对象物质性统一.侵财职务犯罪本质上侵犯所有权关系,形式上改变单位财物合法状态.

  • 标签: 职务犯罪 对象 结果 单位财产 危害事实状态
  • 简介:自《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2008年8月1日施行以来,关于《反垄断法》是否平等适用于国有经济争论不断,对是否能借公平竞争法则打破现实中存在国有经济特权,更是疑虑重重。问题症结在于,认识层面和法律层面都没有区分国有经济事实上垄断地位和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垄断地位,只有后者才属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情形。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核心反垄断法普遍适用于国有经济,不仅具有宪法上依据,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要求,而且具有理论上适当性和实践中可行性。

  • 标签: 反垄断法 普遍适用性 适用除外 国有经济
  • 简介:张某系某市环保局监察站站长,负责监察辖区内环境卫生,2000年5月,张某得知其管区内有某商品楼土方施工工程,于是找到其朋友李某,问李能否承揽该工程,因为张某和该工程总承包方熟识,可以从中介绍.李某答应承担该工程部分作业。之后张某找到该工程总承包方该市某国有建筑公司经理孙某,要求孙某把部分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请托人李某。孙某答应。工程完工后,2001年4月,李某将一套价值20万元商品房赠与张某,作为感谢张某为其介绍工程好处费。

  • 标签: 施工工程 受贿 案件 环境卫生 公司经理 施工资质
  • 简介:新公共管理思想,为我国当前服务警务构建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构建服务警务理念主要有治道变革、顾客至上、成本效益和市场机制引入。基于这些理念,对构建服务警务指明了路径:以顾客为主体,合理拓展警察服务职能;以绩效为目标,大力增强警察服务意识;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提升警察服务质量。

  • 标签: 新公共管理 服务型警务 可行性 路径选择
  • 简介:李某于2006年5月8日向某市建设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并分别于2006年8月1日、8月5日、8月8日、8月15日四次从建设银行ATM机上透支6000元。2006年8月20日,李某经建设银行授权,又透支3万元,建设银行同意李某可以透支1个月。李某透支后,未按规定时间还本付息,银行于2007年2月6日、3月9日、5月11日、9月10日四次向李某发出《追讨透支贷款通知书》,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建设银行 ATM机 还本付息 透支贷款
  • 简介:任务语言教学是指以意义为中心,以完成交际任务为教学目标的外语教学方法。本文概述了任务教学法在国外研究现状、理论依据、任务界定、任务选择与设计,任务教学法实施原则与实施模式。从而更有效地运用任务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提高学生语言交际能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语言能力。

  • 标签: 任务型语言教学 英语教学
  • 简介:在西方国家,立法中将公民隐私权是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而对待,而在我国,人们对隐私权认识还有所欠缺,因而隐私权限制问题就显得很模糊,尤其在提倡发展大数据今天,人们享受着互联网便捷,但同时也面临隐私权遭到无端侵害威胁,社会公众人物隐私权在这一方面表现得更加突出,我国立法针对这一问题至今为止基础仍比较薄弱,因此对社会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问题进行研究有其重要价值。

  • 标签: 公众人物 隐私权 限制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危险驾驶罪备受关注。2011年5月10日,在全国审判机关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有关负责人提出,达到醉酒标准不一定构成犯罪。[1]随后,公安部公布,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646起案件一律刑事立案。

  • 标签: 驾驶 危险 反拨 刑事审判工作 刑法修正案 审判机关
  • 简介:消极内向性格者自我封闭,不仅给自己心理发展和生活带了非常消极影响.而且与犯罪行为发生有一定关系:消极内向性格影响心理发展,容易形成偏执犯罪人、容易为犯罪妄想产生提供条件以及影响外界对心理危机干预。产生这种性格原因主要是:先天缺陷、儿童期不安全依恋形成以及遭遇挫折。

  • 标签: 消极内向性格 犯罪 妄想 依恋
  • 简介:法律规则缺失是司法实践中真实景象和现实难题,法律解释弥合说、法律续造补充说和法律论证理论都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困境。从司法实践结晶"创制案例"出发,能够为解决"大前提"缺失提供实践性思路。作为法官实践智慧载体,创制案例是法官在"无法可司"与"不得拒绝裁判"夹缝中裁判案件,"规则创制"和"法律认可"共同构成其判定标准。以创制案例中规则创制外观形态和必要性为维度,可将创制案例分为形式性、实质性、刚性、柔性四个类别。在法治实践中,创制案例对填补法律漏洞、补充制定法、裁判争议和疑难案件、提升法官裁判说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将创制案例类别化,则对指导法官裁判和法治价值维护起到积极作用。

  • 标签: 创制型案例 判定标准 规则创制
  • 简介:司法实践中在转化抢劫罪认定中,转化犯与标准犯相比较,在构成要件上并不完全吻合,包含有一定立法推定意蕴.前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是转化抢劫犯必要构成条件.若产生两种转化犯竞合问题,应根据转化犯法定性原则,只能依一个转化条件进行转化,可参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处罚原则定罪量刑.

  • 标签: 转化犯 前提行为 竞合
  • 简介:据腾讯公司提供数字显示,目前QQ注册用户已突破7个亿。其软件巨大成功吸引了众多技术人员前来分一杯羹,网络上流行着包括珊瑚虫、飘云、狂人、传美等数十种第三方QQ版本,其中珊瑚虫QQ无疑是最成功一个。它去掉了腾讯QQ软件广告功能,加入了一些其他功能,更加简洁和实用,因此在用户中口碑极好,用户数量在2007年就达到了4060万,几乎占据当时整个腾讯QQ软件注册用户十分之一,其制作者陈寿福甚至被网民亲切地称为网络上"活雷锋"。然而,腾讯QQ一纸报案使陈寿福沦为了现实中"嫌疑犯"。2007年11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陈寿福告上法庭。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先后于2007年12月19日、12月24日及2008年3月6日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陈寿福与腾讯QQ间矛盾从2002年就开始了,因此事件极为敏感,案件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广泛关注,甚至有网站将庭审全部过程都放到了网上。2008年3月17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寿福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对其110余万元违法所得一并予以追缴。

  • 标签: 珊瑚虫 陈寿 违法所得 软件 深圳市南山区 侵犯著作权罪
  • 简介: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一直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重在挽救”,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今年,在该院帮教下,又有3名被判处非监禁刑失足少年考取了全国重点院校,还有1名考取了某民族文化艺术学校,另有1名在市级职业技术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 标签: 少年审判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 法院 社会效果 非监禁刑 艺术学校
  • 简介:现行户籍制度是一种以人身份歧视与地域分割为基本特征传统社会制度,具有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强烈而鲜明政府管制色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构建服务政府目标的提出,在特定时代背景下形成和发展户籍管理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之间矛盾也日益显现。户籍制度改革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治理规律,废除歧视性规定和政策,剥离附加在户籍制度上所有不适当管制影响,恢复户籍本来面目和功能,逐步做到在户口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正是公共服务政府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 标签: 户籍制度 功能定位 服务型政府
  • 简介: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技能人才,而校企合作被证明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质量离不开高水平"双师"教师,他们起到了良好衔接和转化作用。本文分析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实践与现状问题,提出一种以校企协同创新为中心、通过企业真实项目促进课程体系改革、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最终实现"双师"教师职业发展路径。

  • 标签: 校企协同创新 “双师型”教师 校企合作
  • 简介:近年来,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流行这样一种担保方式:借贷关系的当事人或其关系人在借贷合同之外再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口头约定如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则执行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转让给出借方,以房屋抵债。对这种担保方式,有学者称之为“后让与担保”。④因实践中此类案件均是以买卖合同纠纷作为案由立案,故本文将这种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签订买卖合同称作担保买卖合同,

  • 标签: 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 裁判 法理 借贷活动
  • 简介: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主体认定并不是单一。如果"办卡人"自己办卡恶意透支,则"办卡人"为刑法规定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卡人"办理信用卡后,与他人出于恶意透支目的造成危害后果,则"办卡人"与使用人为本罪共犯,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办卡人"办理信用卡后,并非出于恶意透支合谋目的,借给他人使用造成危害后果,则"办卡人"承担民事责任,使用人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犯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