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抗制刑事审判的起源》是享誉西方法学界的著名法律史学家约翰·朗本(JohnH.Langbein)的一本力作。朗本的学术声誉源自他对西方刑事司法理性形态多样性形成过程的历史性研究。在这本具有开创性的著作中,朗本对普通法刑事审判制度史进行了出色的原创性研究。依托他对在牛津新发现的《中央刑事法院档案》的敏锐解读,朗本探讨了一个司法"发生学"问题,即作为审判制度多样性形态中的一个重要类型的对抗制刑事审判,在历史上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其形成与变迁史又具有怎样的现实政治启示。本文认为,朗本继承了韦伯以来的一个法律社会学思想传统,体现在他首次从制度的社会权力结构视角考察了普通法刑事审判程序权力构造的理性化进程。在其细致并极具说服力的历史分析中,朗本开创性地提出了"律师主宰化"乃是对抗制刑事审判的权力结构本质特征,这个理论进路为司法史研究领域打开了新的研究视野。
简介:目次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二)争点(三)裁判结果及裁判理由二、案例评析(一)本案判决思路(二)现行法律、学说状况(三)本案公布之前的案例状况(四)本案参考效力范围(五)本案判决遗留的问题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1999年7月20日,武侯国土局、四川港招公司、招商局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债务关系转移合同》约定:招商局公司欠武侯国土局土地征用费21833446.50元债务全部由四川港招公司承担。此后,四川港招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已生效判决要求四川港招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同时认定因成都港招公司未按规定将注册资本金注入四川港招公司,应承担投资不实的责任。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