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联网+”的社会影响在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在不断改变着传统政府组织的结构形式与功能发挥。“线下”工作与“线上”工作同时演进,“互联网+”在社会商业中的巨大优势并未在政府组织中取得同样功效,其在简化工作方式的同时也在不断繁化工作流程与扩张结构容量,从而在政府工作绩效产生了“负功能”效应。本文主要从结构功能角度分析了“互联网+”应用后的政府组织与应用前的具体差异即在结构变化、人员构成、工作模式与效能发挥三个方面,并分析其差异存在的原因即结构间张力、人员对网络操作能力、传统思维惯性三个方面,最后提出优化组织结构与“互联网+”契合度的建议即组织结构的再优化、学习型组织构建、“互联网+”应用性思维培养三个方面。
简介: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利益和谐,利益和谐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要求能得到充分的表达,而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得到充分表达的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安排是使各社会阶级、阶层和群体都能够在国家政治架构中拥有表达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代表。在我国现有的政治架构内,尽管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是以组织化的形式进行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之一,在利益代表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优势,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参政党的利益代表功能,民主党派既未在认识上予以广泛认同,亦未在实践上予以有效履行。事实上,民主党派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具有利益代表功能,对于这一点,不必有任何的顾虑和质疑;民主党派利益代表功能的运行必须遵循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的原则,要将代表一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与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有机统一以来;要从制度和机制上来确保参政党利益代表功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