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50年代,以詹姆斯·邦德007为主角的系列间谍小说,轰动西文文坛。尤其约翰·肯尼迪当上美国总统后说了一句:"我很喜欢看邦德。"这套书身价百倍。小说搬上银幕,007在文坛和影坛风光了40年。最近一部新片推出,这位英国间谍又红火了一阵,伦敦《每日电讯》随即发表弗莱明死前两年(1962)写的一篇文章,叫《我怎样写我的畅销书——写好007的秘诀》。据弗莱明说,一个人决定当作家以后,还必须在这个大前提下作出另一个决定:你写作是为了荣誉,还是为了乐趣和金钱。他毫不讳言地说自己写作是为了乐趣和金钱。他还认为惊险小说虽然算不上高雅文学,但是也可以要求自己把它写得精彩动人以外,还让人家读来像一部文学作品。文学史上不乏这样高明的先例。比如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他的文学作品如同侦探小说一样引人入胜;达希尔·哈曼特(1894-1961),本人当过9年侦探,写的书很
简介: 上世纪60年代初,美国电影市场并不景气,各大公司都为生存发展而忧虑忡忡.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同样陷入困境,为了寻找突破口,公司上上下下费了不少周折,但仍未见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