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性强制措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其中羁押性强制措施以逮捕(指正式逮捕及逮捕后的羁押)为代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为代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保障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思想.尽管程序公正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面对打击犯罪的现实需要.我国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被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加以使用。法律尽管规定了一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在实践中较少使用,或者作为变相羁押的措施加以使用(如监视居住).或者作为万不得已的手段加以使用(羁押期限届满)。从现实原因看,侦查人员素质低下、侦查装备落后、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导致了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成了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与口供中心主义呈现出相互支撑的态势。刑诉法修改后,尽管在法律规定上,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较大程度的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起到有效减少审前羁押的效果,“超期羁押”、“变相羁押”、“久押不决”仍然是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的现象。
简介:二战以来的美国本科院校招生,通常实施以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的综合评价录取政策。20世纪90年代,270多所美国高校招生实施了新的综合评价政策——非强制性考试入学政策,学生的招生考试成绩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非必要条件。2008年以后,该政策的实施进入迅猛发展阶段,实施该政策的高校达一千余所。其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高校致力于降低招生考试的负效;部分州取消《平权法案》加速了高校改善招生公平;满足高校招收个性学生的竞争需要;适应高中课程变革的要求。美国高校实施非强制性考试入学政策,一直伴随着很大的争论,其核心是招生考试的科学性与公平性。这对于我们深入反思招生考试的功能以及如何更好地利用招生考试成绩录取学生提供了很好的案例与启示。
简介:摘要非共面放疗是采用多个非共面固定野或者多个非共面弧照射的放疗技术。非共面射野是各个照射野的射野中心轴不在同一平面内,而非共面弧是指每个弧形成的轨迹不在同一个平面内。与共面放疗相比,非共面放疗技术实现立体多角度或多弧度的照射,提高了射线聚焦程度,有利于拉开靶区和周围正常组织受量;其剂量学优势已在多种肿瘤上得到证实,如颅内肿瘤、肝癌和肺癌等。非共面放疗的实现方式有多种,按照建立的时间先后顺序分为非共面锥形放疗、非共面适形放疗、非共面调强放疗和非共面容积调强弧形治疗。本文综述这些实现方式的发展历程和原理特点。
简介:摘要目的对非替代药物在强制隔离戒毒脱毒治疗中的应用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研究。方法资料选自2011年6月—2013年6月在本所收戒的海洛因依赖者220例,将其分为两组,各110例,研究组患者采取非替代药物(山莨菪碱-2+氯硝西泮)脱毒治疗,对照组患者采取替代药物(盐酸美沙酮或者盐酸丁丙诺啡类药物+替代递减法)脱毒治疗。观察两组患者脱毒治疗后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结果两组患者治疗后的症状均比治疗前有很大的改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治疗后的显效率为95.45%,对照组患者的显效率为81.82%,两组比较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山莨菪碱-2+氯硝西泮”脱毒治疗前、治疗后5d和治疗后7d的HAMA和TESS评分比较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只有轻微的口干、面色潮红等不良反应,而对照组患者出现便秘100例,发生率90.91%。结论非替代药物用于戒毒脱毒治疗中,与替代药物在控制戒断的症状方面差别不是很明显,但是非替代药物具有安全性高、毒副反应小、无依赖性,疗程短、价格低等优势,在强制的隔离戒毒脱毒治疗中,比替代药物脱毒治疗疗效更好,可在临床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