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骨肿瘤行瘤段截除时计划截除长度与实际截除长度的差异。方法对53例行瘤段截除的患者进行研究,骨肉瘤34例,骨巨细胞瘤5例,梭形细胞肉瘤5例,软骨肉瘤3例,骨转移癌3例,淋巴瘤1例,未分化多形性肉瘤1例,软组织肉瘤侵犯骨骼1例。肿瘤位于股骨下段29例,胫骨上段8例,肱骨上段7例,股骨近端5例,胫骨下段3例,肱骨远端1例。将实际截除长度与术前计划截除长度进行比较,将患者按不同部位分组,研究各组的差异大小。结果53例瘤段截除患者截除长度误差范围为-30~15mm,95%可信区间为(2.0±7.7)mm。误差在±10mm以内的40例,占75.5%,误差≤-10mm的4例,占7.5%,误差≥10mm的9例,占17%。股骨下段29例,误差为(2.9±6.7)mm,胫骨上段8例,误差为(3.8±5.1)mm,肱骨上段7例,误差为(3.6±8.0)mm,股骨近端5例,误差为(-0.2±6.0)mm,胫骨下段3例,误差为0mm肱骨远端1例,误差为-30mm。结论手术中通过找到术前设计的解剖标志及计划长度进行截骨准确性高,如果能避免引起误差的因素能使瘤段截除长度更加精准。
简介:目的评价牙根尖截除与保留两种不同的根尖手术方法治疗牙根尖周病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在佛山市禅城区向阳医院口腔科就诊的上、下前牙根尖周病患者30例(38颗患牙),随机分为根尖截除组与根尖保留组,每组15例。根尖截除组行根尖手术并截除牙根尖2—3mm,根尖保留组行根尖手术但保留牙根尖。术后3、6个月跟踪随访,通过检查牙松动度、瘘管出现以及测量牙槽骨骨密度和新生骨高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两组术后临床效果。结果两组在代表复发指标的牙松动度和瘘管出现方面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而在代表成骨指标的牙槽骨骨密度和新生骨高度上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结论术者若能彻底去净病变组织,保留牙根尖的根尖外科治疗有较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简介:目的:观察益气除痰方肺癌肿瘤生长、肺转移的影响,并通过差异蛋白组学技术筛选出差异表达蛋白vimentin,并结合相关技术分析其可能的意义。方法:C57BL小鼠40只,接种Lewis肺癌细胞,造模第2天,随机分为对照组(生理盐水)和低、中、高剂量观察组予益气除痰方1.0g·kg^-1·d^-1,3.0g·kg^-1·d^-1,9.0g·kg^-1·d^-1,每组10只,灌胃21d后,检测肿瘤体积、重量、肺转移灶,分别提取最佳剂量治疗组和模型组肿瘤组织的总蛋白,应用双向荧光差异凝胶电泳(2D-DIGE)系统获得蛋白点表达差异信息,运用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技术(MALDI-TOF-TOF)鉴定出差异蛋白质。并以荧光定量PCR和Westernblot法对差异蛋白进行表达差异鉴定。培养A549细胞,20%益气除痰方含药血清干预,划痕实验分析细胞侵袭、转移能力的改变,RT-PCR检测其对A549肺癌细胞MMP-1、MMP2、MMP9、MMP14mRNA基因表达的影响。结果:益气除痰方3.0g·kg-1·d^-1治疗组肿瘤体积、瘤重、肺转移灶数均明显小于LEWIS模型组(P〈0.01),肿瘤抑制率为57.21%。蛋白质组学研究鉴定受益气除痰方调控影响的蛋白37个,其中vimentin下调尤其明显。20%益气除痰方含药血清可抑制A549细胞的侵袭和转移能力,并能降低MMP2、MMP14mRNA基因的表达,与空白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1)。结论:益气除痰方明显下调vimentin表达,抑制A549细胞的运动能力,减少基质金属蛋白酶MMP2、MMP14的分泌,这可能与益气除痰方逆转肺癌细胞上皮-间质转化有关,值得进一步研究。
简介:摘要目的通过观察其除痹散和针灸联合对其眼外肌麻痹进行治疗所取得的相关效果进行总结。方法为此我院特选取来我院门诊进行相关就诊70例属于眼外肌麻痹的相关患者,为此我院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将所有患者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35例。在此次研究当中对观察组我们将施以口服除痹散并加以针灸对其进行联合治疗,而对照组则对其进行口服维生素B1、B12外还要对其加以针灸方面的治疗。结果其观察组所取得的治愈率高达100%,对其每天治疗的天数均为17天。而对照组所取得的治愈率达到93.4%,其平均所需要的治疗天数为39天。两组所取得的相关数据的比较差异十分有统计学方面的意义。结论除痹散和针灸对其进行联合治疗其患者所出现的眼外肌麻痹症状时,其所取得的疗效十分的确切,其治疗的周期也是十分的短,其治愈的成功率也是相应高,其所取得的不良反应也是十分甚微,此种方式是目前在临床当中治疗眼外肌麻痹病症的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根尖保留与截除治疗牙根尖周病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从我院收治的牙根尖周病患者中选取70例并随机分为观察组(35例)和对照组(35例)。观察组患者实施根尖保留治疗,对照组患者实施根尖截除治疗。对两组患者治疗后3个月、6个月的牙槽骨骨密度和新生骨高度进行对比。结果实施治疗后3个月观察组患者的牙槽骨骨密度为(22.78±3.85)mg/cm,新生骨高度为(1.90±0.16)mm;6个月后牙槽骨骨密度为(33.17±4.02)mg/cm,新生骨高度为(4.36±0.43)mm,与对照组相比明显较高,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根尖保留在牙根尖周病临床治疗上的应用价值更高,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