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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因现行刑法对工程重大事故的犯罪构成规定过于概括,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工程重大事故进行探讨.工程重大事故主体只能限于特定单位;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其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重大事故的行为.

  • 标签: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行刑法 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构成 罪过形式
  • 简介:摘要: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的司法认定是单位犯罪,这在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诸多争议,既有对现行法律制度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忧虑,也有对单位犯罪单处罚制度的消极看法。基于此,文章结合实际,探讨了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的司法认定。

  • 标签: 建筑工程 重大安全事故罪 司法认定
  • 简介:教育设施重大事故中行为人明知的,由于本要求行为人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必须有认识,只能是发生为刑法分则所要求的严重的具体危害结果即重大伤亡事故的危险

  • 标签: 主体主观 主观方面 安全事故罪
  • 简介:本文根据刑法第138条规定的精神,从法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教育设施重大事故的主体范围、"明知"要素的含义及罪过形式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一些见解.

  • 标签: 校舍 教育教学设施 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 明知
  • 简介:所谓工程重大事故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这也是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事故与其他事故类犯罪明显的不同之处,工程重大事故的主体是建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 标签: 中的问题 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
  • 简介:我国《刑法》第135条规定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从而将其与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区别开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需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其一,本侵犯的客体是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其二,本的犯罪主体是单位;其三,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其四,本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本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认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时应注意区分它与一般劳动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的区别.《刑法》对该的处罚应增加一个档次,同时应增加对单位处以罚金.

  • 标签: 本罪 劳动安全 《刑法》 主观方面 客观方面 严重后果
  • 简介:摘要:安全生产是烧结行业重要的工作任务。以往烧结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与梳理,揭示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后果等相关因素,建立了事故成因和事故类型的定性描述模型。研究表明,人为操作错误、设备老化故障和管理问题是烧结生产中常见的安全事故诱因。通过系统性的案例分析,推动了烧结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理论和实践工作的深入,为行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价值的启示和举措。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流程,提升设备维护,推进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可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烧结生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 标签: 烧结生产安全 事故案例分析 防范措施
  • 简介:轰动全国的钱塘江“豆腐潭”工程被告被宣布无罪释放暴露了我国刑事法的尴尬,借鉴国际上的过失危险犯罪理论及立法实践,建议我国增设“工程重大事故危险”。

  • 标签: "豆腐渣"工程 重大安全事故危险罪 过失危险
  • 简介:规定要求:一、各级政府机关的正职负责人是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政府机关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政府机关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行政责任。有关行业或者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其主管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行政责任。

  • 标签: 行政责任追究 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 宁波市 浙江省
  • 简介:渎职是与近些年较多发的各类重大事故等社会问题密切相关的一类职务犯罪,它不仅犯罪种类多、相关犯罪后果严重而且较难认定,亦是反腐败的重要延伸领域。我国渎职存在刑罚配置过于简单、犯罪主体界定不清,实务中惩治与重大事故相关的渎职失职行为的司法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 标签: 渎职罪 重大安全事故 权力寻租 轻刑多罚 制度预防
  • 简介:国务委员华建敏近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特别要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煤矿、冶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 标签: 特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 危险化学品 国务委员 干部职工 治理工作
  • 简介: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许多事故只要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稍加注意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那么,可以避免的事故为什么还是发生了呢?认真分析一下广州市建设系统2002年度所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给我们许多重要启示。

  • 标签: 生产安全事故 广州市 建筑安全 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 安全意识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六)》在第四条增设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了刑法的调控范围。由于该规定出台不久,该的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与职务犯罪竞合时的司法认定以及与重大责任事故等“上游犯罪”之间的数界定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

  • 标签: 安全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修正案 犯罪主观方面 调控范围 犯罪客体
  • 简介:摘要:本文旨在分析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并提出相应的对策。通过对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原因分析,提出了建议性对策,这些对策旨在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的整体安全水平,降低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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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现公布《国务院关于特大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 标签: 国务院 行政责任追究 中国 特大安全事故
  • 简介:摘要:众所周知,石油化工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石油化工行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那么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石油化工企业使用的原料比较特殊,大多是一些毒性强、易挥发、易燃易爆的原料,所以当石油化工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不但会导致周边环境的严重污染,而且会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石化企业若想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一方面需要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另一方面需要构建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在此基础上,文章针对石化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的构建进行了深入探讨,旨在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 标签: 石化 工艺安全事故 应急机制 构建
  • 简介:刑法规定重大责任事故,对于象刑法第134条这种没有明确规定重大责任事故主观上同时包括犯罪过失和间接故意的规定,只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从事生产、作业活动时才可以成为本的主体

  • 标签: 试论重大 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
  • 简介:《刑法》将单位作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犯罪主体,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规定

  • 标签: 事故罪 环境污染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