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再加上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可变性和严重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随之不断增加,尤其是涉及工程造价的纠纷占据了更大的比重。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建设工程价款纠纷案件审理中经常面临的问题,其鉴定结论又是此类案件调解、判决或裁决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处理结果。然而目前有关司法鉴定的规定都是法医、文检类鉴定,而工程造价类由于其特殊性会与法医、文检类鉴定有所差别。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造成鉴定人员在鉴定的过程中无法可依,无准则可循,鉴定更多的是使用以往的经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工程造价如何确定各抒己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诉诸于法院,由法院委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法院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结合当事人对鉴定报告的质证情况,确定审判时如何使用鉴定报告。文章首先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其次对鉴定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进行了梳理,并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以及实质内容进行了研究,最后通过强化司法鉴定的流程、掌握司法鉴定的依据、运用司法鉴定的工具以及全面编制司法鉴定意见报告书的方法,使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同时成为法院审判时可采信的法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