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黄某系某房产中介销售人员,负责帮助客户办理房产交易税收手续,王某系该区税务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处理辖区内房产交易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的减免申请.2013年年初,黄某找到王某,希望王某利用自身职权违规减免相关税款,并依减免额的25%提成作为感谢费交给王某.具体操作中,由黄某利用自己在房产中介工作的机会,诱劝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同意其代为办理税款减免业务.黄某在客户同意后,收集客户资料,并假冒客户名义填写减免税款申请表,交于王某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税款的50%返还客户,剩余50%由黄某和王某平分.从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案发时,黄某和王某共违规减免税款48笔,减免额度80余万元.返还客户后,黄某和王某各分得20余万元.
简介:本文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视角,考察了由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导致的法律责任差异对审计监督效果的影响.利用A股上市公司2000~2010年的数据,研究发现: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活动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违规倾向,同时增加了上市公司违规行为被揭露的概率.这表明法律责任的扩大使得会计师的审计活动更为谨慎,这有助于提高外部审计的治理效应.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事务所组织形式与公司违规行为的上述关系仅在法律环境较好的地区显著.本文的研究结论对如何改善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减少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