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经贸委权威人士最近指出,为加快企业的外贸改革步伐,国家将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为自营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进出口权的措施,包括:集中批准一批国有大型企业、机电出口企业、纺织出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放宽对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进出口权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对部分具备条件的自营企业,适当放宽经营范围,允许设立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两抄西市、茶叶等国家统一经营的商品,搞好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试点。对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同样要给予进出口权,也同样要给予扶持。目前要从三个方面解决企业出口中遇到的问题:一是要加快出口退税;二是在解决自营企业出口所需配额、许可
简介:<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日前发出通知,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规定自7月10日起,除外商投资等企业外,取消原来的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审批制度,改为实行登记和核准制。这意味着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从此完全取消。通知规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只须拥有不低于5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中西部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和其他条件;生产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只要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及其他条件,即可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授权的所在省市外经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