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山区和发展不平衡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1415.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3.41%;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民族有26个,其中特有民族15个,还有16个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有8个自治区、29个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0.2%:还有197个民族乡,是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民族最多的省份,云南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接壤,国境线长达4060公里。这一基本特点,决定了云南民族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党的十五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云南省委,省政府调试重视民族总量和民族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工作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民族团结这个主题,狠抓培养民族干部这个关键,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使云南这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长期保持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良好局面。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主要是。
简介: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把加强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来抓。1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了地方性法规120多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为我省的边疆巩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把"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保证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保证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决定》根据深化改革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明确提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目标。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在竞争性很强的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基础上的,主体多元化,
简介:边疆多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的统一、边疆地区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县级政府作为功能完备的基层政府是我国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连接中央、省、市、乡镇的纽带,是我国政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边疆县级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形势严峻和复杂。边疆县级政府的维护社会稳定要重新审视在新形势新时期的背景下,要结合边疆稳定问题,优化边疆县级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内容,完善边疆县级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制度,强化边疆县级政府维护社会稳定责任问责,与时俱进构建新形势下的边疆县级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体系,实现边疆县级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目标的最大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