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进行“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对于推进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有着重大意义。切实体现了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对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反观实际,目前我国的刑事辩护率仅有30%左右,尤其对于法律援助这一块,律师参与辩护度并不高,辩护质量低、律师辩护意见形式化现象及其严重。经笔者在司法相关部门实习,深切了解,刑事法律援助本质是由政府主导进行的,其经费来源和机构设置都类似于政府机构设置,并且在实践中,存在法律援助律师垄断及法律援助案件外包的现象。有的参与刑事辩护的人员还是一些没有任何法律从业经验及非法律专业的司法工作者。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何处谈律师职业伦理问题?如何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简介:刑事辩护“全覆盖”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目标,也是一项挑战。我国面临刑事辩护率与法律援助率双低的现实困境,而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为法律援助制度的系统完善提供了契机。结合域外经验与中国问题,完善刑事法律援助的中国模式:遵循“繁简分流”构建层次化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辩护律师”进行划分,根据案件繁简、轻重不同适用不同类型援助律师并完善相互衔接机制。在供给侧方面,改革行政化的法律援助供给结构,实现法律援助的国家化、市场化与社会化。在此基础上,改变以往单一的刑事法律援助模式,形塑值班律师机制、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公设辩护人机制等并存的多元化法律援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