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民营中小企业本身存在融资难的问题,部分资信较好的国有企业急于开拓新业务提升经营规模,所以近年来国内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业务量快速增长,资金体量也越来越大,可是一片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民营中小企业如果经营不善或者恶意拖欠,或者多个链条中的某个环节资金中断,将很有可能造成诸多参与方,尤其是国有资本利益受损。本文通过揭示国有企业与民营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的合作形式和特点,分析其存在的风险,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指出非贸易类国有企业应专注于自身主业发展,贸易类国有企业应注重于围绕自身产业链,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并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国有企业大宗商品贸易行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简介:摘要:中央提出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了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市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准确判断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将坚定不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城市更新内涵是改善城市空间结构、乡村城市化、城镇旧社区改造、城市生态恢复等,是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在城市再开发方面,政策体系尚未完善,实际推进的过程集中在老社区的改造、老工厂的改造。本文针对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进行分析,明确当前城市更新融资的不足,并且提出相关的对策,推动城市的再发展。
简介:摘要: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全球贸易形态带来了全新的变革,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当代贸易的主要发展方向。然而目前在国际上仍没能形成协调各方经济体平等发展数字贸易的规则体系,因此,各国出于发展自身数字经济的需求进而重塑在新一轮全球化中的战略地位而纷纷在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上争夺话语权。现阶段,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正在努力引领数字贸易的发展方向,企图掌握构建数字贸易规则的主导权。在此形势下,中国数字贸易的飞速发展拥有巨大的潜力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和威胁,为了促进我国数字贸易的良性健康发展,中国应当着力提升数字贸易在整个经济体系当中的战略发展地位,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进一步加快完善国内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制体系建设。
简介:保理通常是指保理商基于受让的合格应收账款,向卖方(债权转让方)提供预付款融资、分户账管理、催收和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产品。保理的内在逻辑是保理商以受让企业的应收账款为核心,通过调查这些应收账款的买方(付款方)历史付款记录,提供基于应收账款的相关结算、信用支持和融资服务。故保理产品的核心就是应收账款,并且是以债权方式受让的。保理商一旦提供保理服务则意味着其成为新的的债权人。严格意义上讲,这是一种金融意义上的债权。这一新债权虽让保理商独立于原有合同,即保理商无需履行原合同的义务;但其是否能得到正确偿付又依赖初始债权人对相关商务合同义务的履行。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贸易逐渐进入各国经济的视野。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之下,数字贸易的优势凸显。然而,数字贸易的立法远落后于其发展速度,在此过程中欧美作为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者,分别创造出“美式”规则和“欧式规则”,但我国仍处于规则制定的初期阶段,缺乏相关的立法,阻碍数字贸易发展。因此,本文在数据存储本地化规则、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三个角度下分析对比区域贸易协定下美欧数字贸易规则,再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