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收优惠不规范、政策导向不明、效果不甚理想、滥施优惠有所反弹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对税收优惠的本质、政策效应的优劣与优惠方式的优选等缺乏深刻阐释和认识统一。因此,对其继续进行更深入和全面的探索便不会是多余的。一、税收优惠的本质及其功能(一)税收优惠的本质我们知道,税收制度的要素无论归结为多少,都不外乎性质不同的两类:一类构成税制标准性(或一般性)条款,如关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等的规定,这类规定构成税收收入的上升方面。另一类则是政府为了特定目的而税制标准性条款又不可能实现这些特定目的的情况下,作出的背离上述标准性条款的附加规定或者说这类附加规定或特别规定就是税收优惠,其本
简介:这个名称听起来自相矛盾,它暗含着给予某一特定国家以某种特殊的待遇,但在WTO中,它实际上意味着非歧视性,即平等对待每一成员。WTO中的情况是这样的,每一成员都将其他所有成员平等地按"最优惠"的贸易伙伴对待。如果一国改善了其给予另一贸易伙伴的好处,它同时必须给予其他WTO成员以同样最好的待遇,以保证所有其他成员仍获得"最优惠"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