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上个世纪“向湖要粮”的年代里,湖区百姓从洞庭湖围垦出了大小700多个巴垸,围湖造田面积高达1700平方公里,湖区面积和容积分别减少了34%和43%。今天,洞庭湖区100多个工业企业年排污水达2亿吨以上,每年化肥施用量和农药用量分别为220万吨和2万吨。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做法,终于遭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报复。在上个世纪的最后10年里,洞庭湖区先后经历了7次特大洪水袭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亿元,是区内同期财政收入的10倍多。工农业生产的废水和城镇污水,导致了湖区内各种有机物尤其是总磷、总氮超标。保护洞庭湖,刻不容缓!为此,国家下拨了25.89亿元的专项资金——
简介:洞庭湖湿地是我国第一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六块湿地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当前洞庭湖湿地面临着面积锐减、污染严重、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严峻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是要有健全的法制.目前,湿地保护并未有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湖南省2005年制定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存在立法理念落后、管理条块分割、制度设计粗疏等缺陷.完善洞庭湖湿地保护立法,应当采用统一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立法路径,修订《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在该条例中设专章保护洞庭湖湿地.在立法内容上,必须创新湿地保护理念,明确保护优先、一体化保护、社会多元共治三项原则;必须强化保护管理,构建与洞庭湖湿地保护和治理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必须细化保护措施,构建最严格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必须严格法律监督,强化洞庭湖湿地保护的政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