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对我国伦理委员会在实践中“名归而实不至”的现状进行制度和文化层面的反思,并就如何加强伦理委员会的权威性、独立性和规范化作一些探索性思考。
简介:脊柱结核是最常见的肺外结核之一,是一类棘手的感染性疾病,约占骨关节结核的50%~60%[1]。然而,关于脊柱结核的治疗理念尤其是手术方式的选择,国内外存在较大争议。激进或过于保守均会带来各种问题:手术指征过宽易造成过度治疗,增加医疗负担甚至各种手术并发症;手术指征过窄则会导致疗程延长,继发Pott畸形,发生迟发性神经损伤等。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针对脊柱结核手术及非手术治疗的研究多为病例报道[2],高质量随机对照研究较少。英国医学研究委员会(MRC)脊柱结核学组于1965年在亚非等脊柱结核高发生率地区开展了一项除颈椎结核以外的多中心、前瞻性临床随机对照研究,旨在解决脊柱结核手术与非手术治疗方案的选择[3]。该研究随访时间长、观察指标全、设计完善,在随后长达40年(1973~2013)的随访观察中,比较了早期无严重并发症的脊柱结核患者手术和非手术治疗、短程和长程药物治疗、单纯病灶清除术和病灶清除并结构性植骨融合术的临床疗效,系列研究结果[4-16](13篇文献,630例病例)在JBoneJointSurgBr、Tubercle、IntOrthop等期刊发表,研究报道范围如下。①药物治疗:短程方案(6个月、9个月)和长程方案(18个月)疗效的比较;②住院和门诊药物治疗、门诊药物治疗是否佩戴石膏支具治疗效果的比较;③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并单纯病灶清除术、药物治疗并病灶清除及结构性植骨术等治疗方案在减少后凸畸形、椎体骨质丢失及提高融合率方面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