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频发背后隐藏的是矿企和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过失责任规制的缺失.面临事故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将矿山生产监督过失予以刑法规制是当下解决问题的良策.但刑法对矿山生产监督过失责任追究的现状却着实令人堪忧.以剖析刑事立法和司法对矿山生产监督过失规制之缺陷作为立足点,提出重构我国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监督过失犯罪刑法规制的具体设想.从严解决矿山生产中的监督过失责任,杜绝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
简介: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是通过合义务替代行为的思考方式,检验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与法益损害之间的特别规范关联。这与过失犯规范要素的基准行为化、评价重心的客观归责化是直接相关的。结果避免可能性所检验的特别规范关联与注意规范的保护目的、构成要件的保护目的并不相同,后者划定了规范发挥效力的范围,前者则意在确认该规范在此范围内的个案实效性。结果避免可能性与假定因果关系都运用了假设性思维,但在具体思维类型、替代因子的选择、判断的目的及方法上存在明显差异,不应混淆。结果避免可能性的检验是规范实效而非事实判断的问题,属于风险实现而非创设风险的阶段。在合义务替代行为依然可能产生法益侵害后果的场合,若能判定履行义务行为显著降低了结果发生的概率,即可进行不法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