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金融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在金融领域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财产等非法方法,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财产,从而严重侵犯金融机构吸收储户存款权利、金融信用稳定权利的行为。金融诈骗罪的主观要素必定包含非法占有意图,相关司法解释亦肯定了非法占有意图的主观要素,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欺诈行为往往不会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单位故意实施的金融诈骗行为只要符合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标准,皆应当以明文规定的相应罪名予以刑事惩罚。刑法学必须正视金融业的金融创新发展规律,正视国家营造的鼓励、引导、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政策走向,正确区分合法民间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简介:青年是社会中最富有活力的群体、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也是处于成长阶段的个体。在纷繁芜杂的社会中,从价值理念到身心健康,青年都需要社会各方的关注、支持与引导。全国各地不久前纷纷出台青少年发展"十三五规划",致力于促进青少年成长。对于学术界而言,加强青年研究,解读新时期青年群体特征,推动青年与社会良性互动,是当仁不让的责任。有鉴于此,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邀请全国各地的青少年研究专家,围绕"青年研究:新视野、新问题与新方法(2016-2020)"主题开展研讨。在发言和讨论中,专家学者贡献了自己的真知灼见。研讨是一场对青年群体与历史变革、时代精神、社会结构的深邃透视,是对青年及青年研究新现象、新问题的热烈讨论,也是对青年研究方法、研究视角与立场的理性思考。本刊综述研讨会的主要观点,以为全国同仁提供参考和借鉴。
简介:科技创新是推动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源泉,影响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十三五”期间山东省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从旧常态突围和向新常态迈进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是保障山东省经济平稳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公共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作用机理主要表现在优化科技创新的资源配置、打破科技创新的资金瓶颈和降低科技创新风险等方面。当前山东省在财政科技投入总量、结构和效率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必须不断优化科技创新资金投入结构和方式,改革科技创新资金配置,继续完善科技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并强化科技创新资金管理。
简介:'罪疑'关乎案件客观事实,'疑罪'关乎法律事实,应当将两种情形按照司法流程分阶段进行区别对待。在公安侦查阶段,以考察'罪疑'(是否有罪存疑)为主;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仍以考察'罪疑'(是否真的有罪)为主,兼顾考察'疑罪'(法律上是否有罪)的情形;在法院审判阶段面对刑事存疑案件时,则是从'疑罪'到'罪疑'的倒推,法官要选择的仅是'疑罪从无'还是'罪疑从轻'的问题。合理界分刑事存疑案件中的'罪疑'与'疑罪',将有利于在解决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的存疑情形时,相应的公安、检察、法院部门根据不同情形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同时也为明确划分刑事错案的追责主体提供依据,还可以避免公权力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造成不必要的侵害,应当予以重视。本文试图对刑事案件不同阶段何为'罪疑'以及何为'疑罪'进行界分,并运用法理辨析司法实践中不同阶段的刑事存疑案件,在不同的存疑情形下应当'从轻'或是'从无'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