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社会科学领域,"认同"是一个备受学界关注的概念。同理,促进人的安全认同作为安全管理的本质,安全社会科学领域相关研究理应重点关注"安全认同"这一重要概念。本文针对目前人的安全认同缺失的不良现象,立足于理论思辨层面,基于大安全视角,以认同的定义为基础,提出安全认同的定义,并对其进行扼要解释。在此基础上,阐释安全认同的功能与特征,并深入剖析安全认同的动机、路径及其惰性产生的原因。研究发现,安全认同是安全社会科学交叉领域的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概念,促进人的安全认同需从增强人的安全认同动机、综合运用各类安全认同路径,以及减弱至消除人的安全认同惰性三方面着手。此外,安全认同理论是一条极为重要的安全管理学原理,该研究可为促进人的安全认同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
简介:摘要:随着高速铁路的迅猛发展,高速铁路调度指挥系统的组织结构协同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高铁调度指挥系统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同配合,需要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协同机制来保证高铁运行的安全性和效率。因此,深入研究高速铁路调度指挥系统组织结构协同的理论和方法,对于进一步提升高铁调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以下对高速铁路调度指挥系统组织结构协同理论与方法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简介:双务合同实为两个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成立,实为两个单务合同交换关系成立。合同守约方因相对方根本性违约而解除合同,是解除守约方为债务人之合同,并不解除受约方为债权人之合同,其宗旨是单方免除自己债务。主张合同解除既有溯及力地消灭全部合同关系,又可请求损害赔偿,逻辑矛盾不能否认。在法理上,合同标的物意外灭失,当事人应各自丧失因标的物之存在而发生之现有利益。在一般买卖,出卖人一次性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标的物意外风险可由一方承担,表现为所有人主义原则;在保留所有权买卖,保留卖主分期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标的物意外风险应由双方承担,不表现为所有人主义原则,也不表现为交付主义原则。
简介:在办案实践中,笔者发现,遇合同争议,如果个案采用的合同文本是一方提供的印刷体文本,且争议产生于对合同中某些条款的理解,相对一方当事人则会引用我国合同法关于对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不利于提供该合同文本一方的裁决。笔者认为,在类似个案中,确有少数提供格式合同文本的一方当事人为了己方利益,在预先拟定合同条款时,设置陷阱,损害相对一方利益的,相对一方提出的观点反应了客观事实,应予支持。但对某些个案,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查明,情况并非如此。其中不少个案当事人属于对格式合同的认定以及在个案中的准确把握存在理解上的差异。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个案当事人之中,甚至在少数审判人员和仲裁员之中也有体现,如不及时纠正,势必会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关于对格式合同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定义的理解,以及在办理个案时如何准确把握,是一个看似简单,而实际上内容非常丰富的课题。据此,笔者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以及有关专家对这一问题的论述,结合办案实践,就此谈点体会供广大法律工作者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