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主席团决定:
简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简介: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简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尽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早在1984年已经加入了“各国议会联盟”(Inter-ParlimentarUnion),并于1996年首次在北京主持召开过“各国议会联盟”的大会。但是西方现在仍然有些人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视为不同于议会的“另类”。我们国家也有不少人不愿意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称为议会,他们一提到议会就把它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等同起来,就把它和西方资本主义的“议会制”、“三权分立”等同起来,就如同当初一提到市场经济很多人把它和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制度等同起来一样。如果说西方持这些观点的人是别有用心的话,我们国家持这些观点的人则是对议会缺乏真正的了解。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究竟是不是议会,或者究竟可不可以看做议会呢?我们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议会进行一番比较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