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属人意识总是在表现着对人显现着的实在性,此即意识王国的基础性事实,也是哲学研究的原始起点.'意识是实在性的反映'与'实在性的反映是意识'是意识王国基础性事实两端各为主体自身的反思规定性,是其两端联结的不同反思形式.哲学基本问题,便是意识王国基础性事实两端的相关性,而实在性是否可知的问题既是哲学基本问题内涵的真谛所在,同时也是意识王国基础性事实的基本问题.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构成意识王国基础性事实的三个意识形式,是它的整个逻辑内容所是.哲学一般的完美整体,是哲学本体论、哲学认识论、哲学价值论三者的内在统一,是意识王国基础性事实与其逻辑内容所是的内在统一.意识王国基础性事实,是贯通哲学整个逻辑内容的内在基石.
简介:刑事立法中的假想式立法以激情立法与案例立法为典型,其与刑事立法科学化的要求背道而驰。为保持基本的刑法理性,避免假想式立法,实现刑事立法的科学化,刑事立法应植入立法事实的基因,提倡并发展立法事实论。立法事实是通过实证分析、价值判断、政策选择等过程而得以确认的,具有法益保护的真实性、必要性与价值性的规范性事实,有别于纯社会生活意义上的客观性事实。立法事实论有助于克服法益论的局限,立法事实可以为法益的确定提供客观的判断根据。刑事立法应重视立法中的实证分析;坚持只创设调整性规则,拒斥构成性规则;凡不具有法益保护的真实性、必要性、价值性的情况,都不具有立法事实根据,刑法不应将相关行为犯罪化。
简介:【摘要】我国现行《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回避了是否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问题。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显现,本文从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事实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论述了将事实婚姻纳入法律调整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关键词】事实婚姻法律地位立法思考一、问题的提出从建国到现在,我国相继的两部《婚姻法》不仅都明确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作为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同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结婚必须采取登记形式,但是由于旧式风俗习惯的影响,我国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举行婚礼即取得社会承认的习俗,致使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的存在。随着婚姻家庭多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有关事实婚姻的法律问题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关乎事实婚姻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和财产关系及子女关系的法律问题,更是亟待立法解决。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回避了是否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问题。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也逐渐的显现出来,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摆在了立法者的面前。司法实例中,很多男女的两性结合脱离了国家的指导和监督,影响了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对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保护,带来了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因素……
简介: 过了四十五之后,徐国庆每半个月就要吞一粒这种名叫虎虎生威的绿色胶囊.广告彩纸上说的邪乎,什么增粗增长,还能使那个事的时间延长半小时以上什么的,只有真的吞了它,你才能知道这个广告的可信度是多少.但吞了与不吞,效果又是明显的.这就是老徐对这个小玩意儿欲罢不能的根源.这让他常常想起鸡肋这个东西.想到鸡肋的时候,老徐就会想起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名叫杨小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