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旧准则下,承租人的经营租赁事项不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其财务报表无法全面反映因租赁交易取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将导致具有同一经济实质的行为,是采用购买还是租赁,是选择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而表现出不同的财务核算结果,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就目前来看,我国所推广的会计准则中,有关租赁的内容会分为两部分,一种是经营形式,另一种则是融资形式。前者所指的是以合同的方式,通过支付相关租金的方式,来获得所涉资产的使用权,等到完成租赁行为后,资产的使用权归还出租方。而在融资方面,则是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完成相应的付款工作,等到付清所有资金后,便能够完全持有资产的所有权。本文主要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会计比较进行研究,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