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自然巨灾,任何单方面的力量都是有限的,必须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和保险公司等各方力量,构建多元化的减灾救灾机制。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社会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走政府、社会与市场相结合的道路,是提高救灾水平和效率的一条出路。多元化减灾救灾机制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多中心治理理论。从政府、社会、市场(保险公司)、国际救援力量四类主体上对多元化的减灾救灾机制展开理论与实践上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进而建议在总结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经验基础上,制定一部集灾害预防、灾害紧急应对和灾后重建为一体的自然灾害应对根本大法,促进我国防灾和减灾救灾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体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