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和谐社会有一个基本的含义,就是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这种发展又是效益、效率、稳定的统一。其中,效益是目的,效率是途径,稳定则是基础和保障。没有社会的稳定与安全,其他一切发展因素的根基都会被颠覆性地动摇。治安稳定,是社会稳定的最基本要求,是社会生产的保障。一旦治安出现问题,社会生产的成果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这样势必影响到生产者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对社会生产的阻碍,抑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本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几点小小的见解。
简介:相对城市而言,若按人口比例计,农村的违法犯罪发案率要比城市低。但农村人口占全社会人口的约百分之八十,从发案的数量看,农村远比城市大。据某劳改农场统计,在该场服刑的犯人来自农村的占百分之六十多。可见,农村的综治工作做得如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农村与城市相比,由于环境条件,人口素质,道德观念,经济文化生活方面的差异,所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的类型和情形也不同。因此,只有在了解农村综治的特点基础上,对症下药,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在综合治理中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笔者认为,相对城市来说,农村在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应把握以下特点:
简介: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长期社会治安治理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治安治理模式。一般认为这一模式起始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初期,而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历史特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理论的历史联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机构渊源三方面分析,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实际历史可以上溯于中国共产党早期建立的中华苏维埃政权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