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讯问谋略是侦查过程中一种重要的诉讼技巧,有助于获取口供这种重要的证据。它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智谋性和策略性特征。由于"谋略"天然带有威胁、引诱、欺骗的成分,且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讯问谋略的界限,因此讯问谋略很容易演变成非法讯问。新《刑事诉讼法》在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排除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式获取的口供,因此,应正确厘清讯问谋略与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式进行的非法讯问的界限。要防止讯问谋略演变为非法讯问的措施,应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明确排除威胁、引诱、欺骗方式获取的口供,严格执行并完善讯问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制度,引入辩护律师的讯问在场制度,加大对违法方式取证的侦查人员的惩罚。
简介: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的本质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公法监督制度,而是一种公法与私法交融、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并行的法律制度,是美国监察专员制度发展进程中的一次“质变”或“飞跃”。美国组织监察专员与申诉人交流的秘密性是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建构的中心,并形成外部多层次治理与内部全过程控制的制度体系。在某些特定事务领域,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既具有在效率上优于诉讼方式和其他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又具有相对于现有纠纷解决机制而言的补缺功能。美国组织监察专员制度为我国社会矛盾的处理提供了可供探索的路径,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为“大调解”的建设提供了整体性思维,为走出司法中心主义提供了有益的制度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