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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疗程利奈唑胺治疗革兰氏阳性球菌感染的临床疗效。方法将我院确诊为革兰氏阳性球菌感染的68例患者临床资料随机平均分为两组利奈唑胺组使用疗程利奈唑胺治疗;对照组使用糖肽类或β-内酰胺类治疗,观察比较两组的疗效。结果利奈唑胺组的治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而失败率则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疗程利奈唑胺治疗革兰氏阳性球菌感染的临床疗效较为满意,无严重不良反应,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 标签: 利奈唑胺革兰氏阳性球菌感染疗效
  •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短疗程霉酚酸酯(MMF)在单倍体相合造血干细胞移植(haplo-HSCT)患者不增加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同时是否可以降低病毒感染的发生率。方法回顾性分析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在北京大学血液病研究所接受haplo-HSCT的498例成人(≥14岁)血液肿瘤患者,其中患者中位年龄30(14~60)岁,277例男性、221例女性,供者中位年龄38(8~66)岁。根据MMF疗程分为疗程组199例(MMF 500 mg口服,每12 小时1次,从移植前9 d开始,移植后30 d减半,移植后45~60 d停药)和短疗程组299例(MMF 500 mg口服,每12 小时1次,移植前9 d开始,中性粒细胞植活后停用)。采用Kaplan-Meier模型分析EB病毒(EBV)感染累积发生率,采用Cox风险比例回归模型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所患疾病类型、HLA不合位点、供受者关系、供受者血型、供者年龄、供者性别方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按照EBV 1次>103 拷贝/ml分析时,、短疗程组EBV病毒血症发生率分别为27.6%(55/199)、19.4%(58/299)(P =0.046),多因素分析发现供者年龄及MMF疗程(短疗程为参照组)对EBV病毒血症有显著影响[HR值分别为1.022(95%CI 1.006~1.038)、1.600(95%CI 1.059~2.418),P值分别为0.006、0.026]。、短疗程组Ⅱ~Ⅳ度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发生率分别为32.2%(64/199)、20.7%(62/299)(P =0.005),Ⅲ/Ⅳ度急性GVHD发生率分别为10.1%(20/199)、8.0%(24/299)(P=0.427),多因素分析发现供者性别(女性为参照组)及MMF疗程(短疗程为参照组)对Ⅱ~Ⅳ度急性GVHD有显著影响[HR值分别为1.908(95%CI 1.079~3.373)、1.752(95%CI 1.161~2.643),P值分别为0.026、0.008]。两组巨细胞病毒(CMV)血症、难治性CMV血症、出血性膀胱炎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结论短疗程MMF不增加GVHD的同时可降低haplo-HSCT患者EBV病毒感染并发症的发生率。

  • 标签: 造血干细胞移植 移植物抗宿主病 EB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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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肺结核病是以细胞免疫水平低下为特征的疾病,患者的保护性免疫往往处于劣势,重病患者和耐药及耐多药患者表现更为突出,对这些病人即便采用有效的抗结核化疗有时也难以控制结核病的进展,为此采用含

  • 标签: 免疫长 加免疫 化疗加
  • 简介:摘要近年来临床上应用利妥昔单抗治疗难治性原发性膜性肾病的报道越来越多,其效果得到肯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肾内科收治1例难治性原发性膜性肾病患者,在激素联合环磷酰胺、环孢素、他克莫司治疗无效后,根据患者病情选用低剂量利妥昔单抗长达2年,患者病情最终得到缓解。

  • 标签: 难治性膜性肾病 利妥昔单抗 长疗程治疗
  • 简介:当大多数孩子在阳光下享受幸福生活时,另一些孩子却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而站在阴影里。他们不能和健康的同龄人一样游戏玩耍、运动学习,甚至生命都受到威胁。家住西藏的平措央珍、扎西旺真、其米多吉、平措多吉等ll位孩子就遭遏到了这样的噩运,父母却拿不出钱来给他们治病。这时,社会向他们伸出了温暖的援手。

  • 标签: 疗程 先天性心脏病 幸福生活 运动学习 孩子 同龄人
  • 简介:就让美容院担负起护花使者的重任吧,从鲜花入手,为你的顾客准备好一系列花卉疗程!

  • 标签: 疗程 花卉 女人 美容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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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的:比较不同疗程脉宽Nd∶YAG1064nm激光治疗甲真菌病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对43例甲真菌病患者行长脉宽Nd∶YAG1064nm激光治疗,随机分为两组,A组为1疗程组,每周治疗1次,共4次;B组为2疗程组,共治疗8次,分别于治疗后12周、24周进行随访,采用卡方检验比较两组患者真菌学及临床疗效的差异。结果:43例患者共治疗病甲138个,其中A组患者24例,病甲70个;B组患者19例,病甲68个。在12周及24周,两组患者的真菌学疗效均无统计学差异(χ2值分别为0.16、0.46,P值均>0.05);12周,A、B两组的临床有效率分别为58.6%、7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19,P<0.05);24周,A、B两组的临床有效率分别为42.9%、58.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52,P>0.05)。治疗过程中除疼痛外未发生其他不良反应。结论:脉宽Nd∶YAG激光是治疗轻中度甲真菌病的一种安全有效的方法,适当延长疗程可提高近期(12周)临床疗效。

  • 标签: 光疗法 甲真菌病 疗效
  • 简介:目的观察白芍总苷治疗寻常型银屑病的临床疗效及对复发的影响。方法将符合入选标准的96例寻常型银屑病患者随机分成2组,对照组予窄谱中波紫外线(UVB)照射及外用保湿剂治疗,治疗组加用白芍总苷胶囊口服,治疗3个月、6个月进行银屑病皮损面积和严重程度(PASI)评分,随访治疗后6,12,18及24个月内皮损复发情况。结果治疗3个月时治疗组PASI较对照组有明显改善(P〈0.05);治疗6个月时治疗组PASI较对照组有显著改善(P〈0.01),PASI较治疗3个月时有明显改善(P〈0.05)。治疗组在治疗3,6个月时临床有效率较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分别为P〈0.05,P〈0.01)。治疗组在治疗后6个月时复发率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后12,18个月时复发率较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4个月时复发率治疗组较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治疗组较对照组对寻常型银屑病患者皮损面积及严重程度有着明显的改善,随疗程的延长改善更显著;随着随访时间的延长,治疗组复发率更低。

  • 标签: 白芍总苷 寻常型银屑病 临床疗效 复发率
  • 简介:《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作为与刑法相配套的程序法,《刑事诉讼法》很长时间内没有确立强制医疗的相关程序规定。实践中,对于肇祸的精神病人,主要由公安机关通过行政程序送交隶属于公安机关的安康医院进行强制医疗。

  • 标签: 法定程序 刑事责任 医疗 《刑事诉讼法》 精神病人 公安机关
  • 简介: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的强制医疗特别程序开启了强制医疗司法化的进路,但刑诉法仅明确了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启动主体、决定主体及简单的程序救济,具体的决定程序却语焉不详。在此基础上,两高司法解释以普通程序为模板把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化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由此形成了强制医疗立法上偏行政化与司法解释及实践上偏司法化的不协调,而解决之道是:继续推进司法化进程,坚持二审终审制,改强制医疗决定书为判决书或裁定书、改书面纠正意见为抗诉,并允许被申请人上诉、明确检察人员出庭、原则上禁止法院自行启动。

  • 标签: 行政化 司法化 书面纠正意见 检察监督 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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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用药治疗超过疗程,不但不利于改善病情,还有可能导致病情加重。以下几种情形的患者在用药治疗时,尤其应当注意避免用药超疗程

  • 标签: 用药治疗 病情 疗程
  • 简介:强制医疗程序是刑法规范的诉讼法表述,强制医疗程序适用的案件对象是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件,适用的行为人对象是实施了暴力侵害行为且有继续实施暴力侵害行为可能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精神病鉴定是强制医疗程序适用的前置性条件,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是否对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判断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是否应当适用强制医疗措施的内容是行为人是否有继续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的可能性,判断依据包括社区/村民委员会对于行为人既往表现的详细材料,精神病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士对行为人精神病类型的评价,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后的表现状态,以及行为人是否接受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审查的表现情况。现行强制医疗程序是兼顾保留公民权利行使空间、限制公权力、保障公众权利三种利益的选择结果。

  • 标签: 强制医疗程序 适用对象 选择结果
  • 简介:精神疾病在我国已经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应当并且已经进入了司法控制的范围。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增设“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为特别程序的一种,建立强制医疗程序的基本框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有必要对其法律构建进行全面梳理。

  • 标签: 强制医疗程序 刑事诉讼法 司法解释
  • 简介:随着精神疾病在我国已经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应当并且已经进入了司法控制的范围。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增设"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为特别程序的一种,构建起了强制医疗程序的基本框架,但需要对强制医疗程序性质和必要性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分析并增强程序的可操作性。

  • 标签: 精神病人 强制医疗 程序 刑事诉讼法修改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新增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具有深刻的立法需要,但这一新增程序的法律规定仍显粗放,一系列解释学问题需要予以分析。强制医疗本身是保安处分性质的预防性措施,强制医疗程序是刑事司法程序且为独立于定罪程序的独立程序。在强制医疗程序实施过程中,迫切需要解释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申请期间与管辖以及执行等方面问题,方可确保法律规定的真正贯彻落实。

  • 标签: 精神病人 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程序 保护性约束措施
  • 简介:虽然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实现了司法化,但行为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相关程序依然存在不少缺陷.无论是作为强制医疗程序前奏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启动、鉴定机构的选择,还是庭审过程中鉴定意见的认定、解除强制医疗时的人身危险性坚定,都存在当事人权利保障不力、程序公正性不足的问题。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这些已经问题逐渐显现,应当引起关注,

  • 标签: 强制医疗程序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