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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动产物权变动为什么必须经过交付,交付是否暗含了一个转移契约或者只是一个单纯的履行债权契约的事实行为,黑格尔基于市民社会辩证法对抽象个人观所作的批判以及特殊意志的现实性能够有效地解读要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必须交付的问题。黑格尔共同意志与特殊意志相对实存的二元架构对于理解意思表示(Willenserklarung)和确证交付作为处分行为的现实载体所具有的独立性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能够为有效读解关于契约的理论争议厘清认识前提。

  • 标签: 交付 物权契约 共同意志 特殊意志
  • 简介:实体观之僵化,减少了私法(自治)体系之融贯性,从而使概念不经济了。科斯界定无体电波之财产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之前提条件,在于定分而已。土地使用相邻关系之界分,不是以物理疆界为标准。物权法定作为私法自治之例外说法,并不能成立。对于占有,不应由现实管领独占而排除其它指涉。侵权法中的实体观之结果不法说,造成了过失客观化,违反了私法自治之过失责任原则。“财产利益”应取代作为财产权利之分析起点。概念之经济性在财产法律之表现,不是单一概念之闭锁,而是其概念与法律体系是否融贯。

  • 标签: 物权观 私法自治 物权法定 过失责任 财产利益 概念经济性
  • 简介:债权与的概念各自从其极端特例出发抽象而成,并非全无交集。尤其对于通过契约实现对的支配关系而言,其都需要借助于合同关系实现对的有限支配。在这些法律关系中,除定限配备可能的公示手段(主要是登记),在其他方面本质上差异并不大。无非是由于物权法定主义的存在使得通过契约实现的之支配关系被区隔成了定限和纯粹债权,从而也在效力上被划分为绝对效力与相对效力。两者看似界限清晰,但其间也充满了流动性。典型如一旦背后有了法政策的强力驱动,这些通过债权契约实现的之支配关系即有债权化的可能性,租赁契约即为重要示例。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法律关系被赋予了效力,可以随转移,却也必须赋予其相应的公示手段以符合物权法体系,从而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通过债权化的法律技术手段赋予个别债权契约效力,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物权法定主义可能带来的僵化体系效应。

  • 标签: 物债二分 物之支配关系 债权物权化 租赁权物权化
  • 简介:行政契约是市场经济理念向公共领域渗透的结果,是一种富有弹性的政府管理手段。为了保障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防止权力滥用,对行政契约优益的规范与控制应作为配套措施与其使用同步进行。

  • 标签: 行政契约 行政优益权 规范 控制
  • 简介:【摘要】租赁的效果是对他人之的、支配并排除其他人干涉的权利,同样是对他人之的支配和使用,为何仅仅把对土地利用的权利单独列出并冠之以“用益”,而使用他人之动产、房屋却是“租赁”?这两个问题都从对租赁的性质所产生疑问而来。长期以来,我国都将租赁视为债权,忽视了其性质,造成了我国体系上的残缺。我们需要重新认识租赁性质,从而完善我国的体系。【关键词】租赁用益债权

  • 标签: 性质辨析 物权性质 租赁权物权
  • 简介:“租赁化”的学说数百年来一直备受民法学者的青睐,很少有人对其表示怀疑,随着“所有权利用中心论”的发展,该学说逐渐暴露出其理论上的局限性,为纠正“租赁化”学说的本质错误,本文从该学说的缺陷入手。针对性地提出了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并且阐释了租赁的性质,从而将租赁还原为

  • 标签: 民法 租赁权 物权化 债权 租赁合同
  • 简介:浅议树立观念对制度研究之意义侯向磊张红霞是私。这一论断的理论根基是自罗马法以来的公私法的划分理论。公法以规范权力为宗旨,私法以保障权利为要义。其对权力和权利二者平等制衡的粗略描述使得后世法学家并未因其分类模糊而抛弃该种分类方法。现代...

  • 标签: 制度研究 物权制度 国有企业 物权关系 对物权 物权法
  • 简介:物权法 基本原则 一 ,因而以的排他性原则或的客体特定原则来代替一原则,一原则实际上包括的排他性原则与客体特定性原则两个方面的内容

  • 标签: 一物权 兼物权 原则质疑
  • 简介:一、问题意识自《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责任”这一章至今已有二十余载。是否保留这一中国特色,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又成为焦点。赞成民事责任立法者提出不规定上请求,将之并入侵权法,在侵权责任编专节规定侵权责任形式,其中规定一条: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不以侵害人有过错为要件。该学者认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有自动承担、请求承担和强制承担三种方式。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观察和处理法律问题的方法,早已为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官员所熟悉;而且,上请求制度存有缺点,比如,妨害排除请求与侵权法上恢复原状请求区别不明晰、妨害与损害很难区分等。

  • 标签: 物上请求权 物权法 恢复原状请求权 妨害排除请求权 民事责任 诉权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正>环境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和物质基础,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的物质的属性。在过去,一般都认为环境的经济属性与其生态的属性不会产生冲突,法律只需要对其经济属性作出制度性安排就可以了,传统的制度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现在人们不仅意识到环境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并且还意识到由于人类长期以来对其生态属性的忽视,已经造成了环境资源的经济性与生态性的剧烈冲突。那么,在承认区分公法与私法的前提下,我们不禁要问,对于环境资源的保护,物权法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物权法应作出何种反

  • 标签: 环境资源 物权法 环境保护相邻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环境容量
  • 简介:债权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或(基于当事人意思)的交付、登记=权变动,我国现行立法也不是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交错的权变动模式,我国法律显然没有采纳债权意思主义的权变动模式

  • 标签: 意思主义 物权意思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行为理论一直是法学理论界讨论的基础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也并未对其应否承认予以定论,深入理解行为对正确进行法律定性、指导实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仅从行为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对其存否的个人观点.

  • 标签: 物权 物权行为 债权
  • 简介:文章对行为的概念、国际上存在的不同的立法例进行了探讨,认为不应该对行为理论一概地简单肯定或否定,而应作客观评判.我国的立法应借鉴与吸收行为理论,采用折中主义,即行为有因性理论,从而健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使之同债权法律制度一起共同担负起规范和调整我国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任务.

  • 标签: 物权行为 有因性 意思主义立法 债权行为 民法
  • 简介:权利主体移转标的的交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和其完成的各种变动的行为是两个法律行为,行为不同于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件的法律行为,假如将行为归入法律行为之一类

  • 标签: 不应采纳 我国物权 物权立法
  • 简介:Ⅰ缔约一方希望另一方兑现诺言,但他可能会失望:货物未交付,购买的房子未腾空,租期满了承租人仍呆着不走,歌唱家未为约定之演出,先前的雇员违背诺言,而从事竞争性营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于满心期待契约会履行却受骗上当的无辜一方,法律体系(1egalsystem)将为之提供怎样的救济.

  • 标签: 契约履行 履行履行 履行请求权
  • 简介:契约型农业组织承担农产品生产和供给职能,对农业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但契约不完全,势必导致组织稳定性低下、产品质量事故等问题频现。改变契约型组织的决策配置,可以提高组织稳定性,增强产品质量的控制力度。在明晰各类契约型农业组织权力结构差异的前提下,以Williamson的交易成本理论为研究框架,通过8家畜禽生产企业验证,对各类契约型农业组织决策配置影响因素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契约型农业组织的差异在于企业和农户双方在生产环节中的决策配置状况不同,而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交易频率、产品质量制度环境直接影响契约组织的决策配置状况,进而影响契约型组织效率以及产品质量控制效果。

  • 标签: 契约型农业组织 决策权配置 影响因素
  • 简介:2、认为请求和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同,并认为请求不同于债权请求,又认为请求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 标签: 物权请求权 请求权特性 透视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