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涪陵师范学院申请,市政府申报,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同意涪陵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6〕233号),同意涪陵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长江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长江师范学院的指导,帮助其尽快完成更名的有关工作,在基础设施、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