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沿海有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内陆有长江、珠江、黑龙江三大水系及京杭运河和淮河等,内河通航里程达11.9万km。得天独厚的水运资源和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使水运事业得到巨大发展。水上运输以其运量大、耗能小、成本低的特点和优势,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在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一些机构的合理设立。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至今,中国海上交通管理体制和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和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理念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面临着修改的迫切需要。面对中国与周边国家海上权益及争端日趋激烈的形势,在探讨海洋强国战略下海上交通安全新内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基础后,分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在维护海洋权益上存在的问题,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在制度上设置方面,建立管辖海域巡航制度、完善港口国监督制度、明晰无害通过和紧追制度、确立中国籍船舶的域外管辖制度、明确部门协作制度,以期更有力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