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继母”与“亲母”是两个不同的家庭关系称谓,她们在法律中的地位是有所不同的,在我国古代法制开始健全的秦汉时期便已有了相关的规定。《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出现了关于继母、亲母的家庭犯罪处罚条令。此外,《二年律令》还有保障继母的私人财产、赋予继母要求分居的权利的条文,对于继母子女对父兄爵位的继承权也有明确规定。从这些条文中,我们可以了解西汉初年“继母”、“亲母”的法律地位。
简介:遥望河西,那绵延不断的戈壁和荒漠,挺拔而突兀的山峦,龟裂而刚烈的枯树,不能不令人想起历尽沧桑的老人那布满沟壑、神情刚毅的脸;那皑皑白雪、辚辚车马,猎猎旌旗、四起的狼烟,马蹄声、喊杀声、打夯声、琵琶与笳鼓的二重奏如雷滚般掠过耳畔.穿越河西,便是穿越苍茫,便是穿越绣金的、令人眼花缭乱的斑斓丝绸,便是同时直面双手合十、慈眉善目、法力无边的佛祖和葫芦河上泪满襟的士卒;一页页兴衰历史、一桩桩爱恨情仇,电光石火般闪过眼帘,风里、雨里却有一种情怀的释然.
简介:本文重新释读并注解了斯坦因1913—1915年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敦煌汉简《风雨诗》,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其形式、作者、题名、抄写者、创作年代、抄写时间以及风俗地理诸问题。认为《风雨诗》是八言八句的骚体诗,其中所缺"兮"字为抄者所省。作者应是汉陇西、天水或安定郡的郡守,按后来制题的惯例,诗当题作《陇西太守××歌》、《天水太守××歌》或者《安定太守××歌》,其抄写者为T.ⅩⅫ.d中的烽率。《风雨诗》应创作于东汉时期,抄写则当在汉光武帝建武廿三年至汉明帝永平十年这廿年的时间内。《风雨诗》写的是一场大风雨给陇西、天水、安定三郡地区人民带来的洪水灾难,考其风俗地理,更可了解当地自然状况和水患背景,而知此次水患人民受灾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