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主要是借助专门的知识、技术等处理环境司法案件,也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在环境司法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不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鉴定主体、鉴定技术、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通过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优化软件、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法律体系等,从而有效破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基于此,本文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展开探究。
简介:摘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主要是借助专门的知识、技术等处理环境司法案件,也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在环境司法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不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鉴定主体、鉴定技术、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通过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优化软件、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法律体系等,从而有效破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基于此,本文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展开探究。
简介:摘要:我国刑事立法中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规定已经有二十多年,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后果严重的污染环境行为依然层出不穷。为了持续发挥刑法对污染环境行为的规制作用,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为保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到底是什么?该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这些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本文选取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分析法,通过对案例的搜集和分析,提出污染环境罪应采取故意说的观点,希望有助于司法实践的统一,更加有效的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简介:摘要:研究犯罪首先应该研究明白其保护的法益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加准确地理解其犯罪形态和罪过形式。《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污染环境罪进行了修改,但是该罪的保护法益究竟是什么,依然没有定论。目前针对污染环境罪的法益研究,众学者主要围绕人类中心、生态中心、生态学的人类中心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纷纷发表了自己关于污染环境罪保护法益的观点并展开了充分的论证和说理,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针对中国的环境污染犯罪治理阶段以及治理需要来说,生态学的人类中心法益论更具有适用可行性,其融合了人类中心和生态中心的合理要素,同时也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大方针。
简介:摘要:当今,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逐渐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我国在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改善环境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全面改善目前环境问题,关键还是要做好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就要提高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贯穿到环境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积极开展外部质量控制和内部质量保证活动,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及监测人才培养,加强现场监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整体水平,提供准确可靠的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供同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