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分税制改革与区域环境间存在显著的影响效应,但其对微观企业环境行为的影响,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和阐述。本文利用中国上市企业2005—2011年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数据,实证分析发现:我国以税收集权为本质特征的分税制改革,改变了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行为,进而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呈现显著的抑制效应,而兼顾财力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并未有效缓解财政集权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负面作用。进一步,在分行业与分税收样本中,财政集权、转移支付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效应仍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地方政府的"攫取之手"行为越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造成的负面影响越大。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完善财政集权体制以及改善区域环境的相关政策建议。
简介:作为沟通帝制国家与“富民”阶层的税收制度,唐中期发生了从以人丁税为主的租庸调向以资产税为主的两税法转变.两税税制改革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通过改革明确了在国家主导下的“富民—国家”权责利益关系.进入宋代以后,两税税制得以延续,“富民”成为向国家纳赋的主要对象和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群体.但占有大量田土的“富民”阶层不断从国家税制漏洞中以各种方式逃避赋税,官府在进行必要弹压的同时,进一步全面推进和深化了唐代以来的税制改革.方田均税和经界法就是宋廷推动的税制改革和厘正与富民关系的重要举措.此番改革结果表明,围绕财赋收益,“富民”与国家进行了反复的博弈,但“富民”阶层并未由此发展成为与帝国对立的异己力量,他们的利益诉求和博弈均被限定在帝国统治规范之内.宋代“富民—国家”关系仍处于以国家为主导、双方共赢互惠的统一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