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桂林以山水明秀见称于世人,因之桂林的名称几于无人不知。但古代的桂林,并非今的桂林,而且又有桂林郡与桂林县的区别,疆域和方位,各不相仝。讲习历史的人固然须要考证明确,即对一般人士来说,也不可不为之深辨。否则往往把古代的桂林当作今的桂林,把别一个桂林当作这一个桂林,就会犯很大的错误。我最近参加编写桂林史的工作,对于桂林市建置沿革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因而把古代的桂林郡与桂林县的历史也顺便为之分别考证,现在把它整理出来,写成这一篇文字以供大家研讨。广西在古代为骆越地方,据顾炎武郡国和书所说,春秋时属于越国,战国时属楚。秦始皇帝统一六国,于公元前四一二年(秦始皇帝三十年)略取领南诸地,建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桂林的名称实始于此。据唐书地理志所载,“江原多桂、不生杂木,故以为郡名。”及秦灭亡之后,赵佗据有领
简介:为全面系统了解《桂林市老年人“三优”服务暂行办法》(市政[2004]1号,以下简称“三优”办法)的施行情况,制定出台与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全国老年人优待意见相适应的桂林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桂林市老龄委于2007年4月下发了《关于对〈桂林市老年人“三优”服务暂行办法〉施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县、区的自查和检查组的抽查工作作了安排。2007年8月7日至16日,以市老龄办刘斌主任为组长、王西生副主任为副组长,由市老龄办、民政局、卫生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旅游局等老龄委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阳朔、荔浦、恭城、临桂、资源、灌阳、全州、兴安8县和雁山、七星2城区对施行市政[2004]1号文件情况进行了抽查。从各县区自查和检查组抽查的情况看,由于各级政府比较重视,工作比较到位,措施比较有力,“三优”办法得到了比较好的落实。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