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作为集体林权改革的配套制度,林权抵押贷款得到了初步发展.同时,高风险性等原因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在全国的推广.林权尚未成为一类被广泛接受的抵押品.以贷款流程为主线,结合云南等地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状况的调查数据,分析了目前林权抵押贷款面临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抵押林权风险3大风险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和金融创新,合理界定林权的可抵押范围,建立审慎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程序,完善林权抵押评估、贷后管理、信息共享和交易流转机制、森林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可以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实现林业和金融的持续协调发展.
简介: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但现在农民扩大再生产融资很难,主要原因是没有抵押物,银行不放贷。请问农民可否以上述中央文件为依据,拿自己的宅基地抵押融资?解答:虽然目前一系列中央文件都规定可以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规定要“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但是笔者认为目前中央文件允许试点的只是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而不是“住宅”财产权的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不应包括宅基地,住房可以抵押并不意味着宅基地可以抵押。
简介:船舶抵押权的实现途径直接关系到实现船舶抵押权的时间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现担保物权非诉程序,适用于船舶抵押权的实现,改变了船舶抵押权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传统模式.就船舶抵押权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涉及的主体资质、管辖权、受理与审查等相关问题加以分析.
简介:自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来,这一新型的养老方式开始逐渐从理论走向了现实.但对这一养老模式下的税收问题却少有学者进行系统研究.本文从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法律本质的分析出发,提出其背后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保险合同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税制下应如何对这种新型养老模式进行征税做了系统分析,最后还对如何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